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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宣布逮捕50名严重经济犯罪嫌疑人

2001-08-03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陈建强通讯员雷世林、张军杰、李长凯 我有话说

本报天津8月2日电近日,天津市召开打击经济犯罪公开宣布逮捕大会,对50名严重经济犯罪嫌疑人依法宣布逮捕。

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天津经侦部门按照中央和市委的部署,发挥职能作用,连续作战,共侦破各类经济犯罪案件62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30名,为社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7亿元。犯罪嫌疑人刘某自2000年1至8月间,采用支付高额利息引存资金等手段,先后将天津市7家企业的3570万元资金引存至天津某银行分理处,尔后使用伪造的印章,编造虚假的产品购销合同,冒用存款单位名义,骗开银行承兑汇票3490万元,给银行造成巨额损失。案发后,天津公安经侦部门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将其抓获。2001年6月5日,犯罪嫌疑人刘庆峰在购买46箱假“速效救心丸”药品的过程中,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办案民警随即对刘庆峰和其妻杨晓荣的居住地进行搜查,缴获刘、杨二人藏匿的大量假冒伪劣药品及造假工具,总价值254万余元。经北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刘庆峰、杨晓荣因涉嫌销售假药罪被依法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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