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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种子生产经营须持证

2001-08-04 来源:光明日报 郑北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3日电我国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现已实行许可证制度。据悉,从现在起,全国将正式启用国家林业局统一制定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这对于保证种苗质量,规范种苗市场,促进林业六大工程建设有重要意义。根据有关规定,“两证”实行分级审批发放制度,“两证”有效期限暂定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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