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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网络:发展与管理必须并重

2001-08-20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周晓曲 陈建栋 我有话说

编者按:江泽民总书记在不久前中共中央举办的法制讲座上强调指出,要高度重视信息网络化带来的挑战,充分认识依法保障和促进信息网络健康发展的重要性。为了认真学习江总书记的指示精神,本报从今日起推出一组系列报道,分别从信息网络的发展与管理、法制建设、人才培养等角度进行分析,希望能对我国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7月17日发布的第八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统计报告表明,截至2001年6月30日,我国上网计算机数已达1002万台,全国网民已有2650万,分别是1997年10月的33.5倍和42.7倍。信息网络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但与此同时,诸如网络色情、网络诈骗、网络侵权等一系列新问题也随之不断凸现出来。网上有害信息的传播,对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很大危害。面对汹涌而来的信息网络化浪潮,用法律的手段加强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已成为社会各界的一致呼声。

没有管理就没有发展

最近几年,各地区、各部门相继出台了不少规范网络发展的政策法规,但总体来讲,网络管理水平明显滞后于网络的发展速度。“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努力在全球信息网络化的发展中占据主动地位。”近日,江泽民总书记在中共中央举办的法制讲座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为我国信息网络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孙海龙律师认为,对于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十六字方针”,我们必须认真研究,积极实践,加大我国信息网络立法、执法和司法的力度,坚持发展与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坚决打击网络犯罪,确保信息网络的健康与安全。中国电信数据通信局局长殷一平指出,应该建立一套科学、全面的管理办法,使我国的网络管理人才不仅要懂网络知识,还能够不断跟踪新技术的发展方向,掌握新技术的发展情况,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同时,还必须将技术和管理结合起来,通过立法,从法制的层面保证网络的安全和发展。中国互联网协会的李欲晓说,如果管理水平跟不上,势必严重阻碍网络的发展。这一点在世界各国的网络界都得到了公认。那种认为网络里不需要法律、不需要管理的错误认识,必将导致网络发展走入死胡同。

有关人士同时指出,对信息网络进行管理,要以保证和促进信息网络快速、健康、有序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管理是重要的,但更需要制定相应的引导和激励机制。拥有2000万注册用户的著名游戏网站联众网负责人钱中华说,联众网正是因为始终坚持“利用先进网络技术、满足网民需求、符合法律法规”的“三结合”道路,才有了今天良好的发展态势。

行业自律不可忽视

在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民间管理、行业自律、道德制约也是不可忽视的力量。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副主任李顺德认为,“行业自律”的重点,是各种学校以及与文化市场相关的行业。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癸尊说,网络上的有害信息,很大部分是针对正在成长的青少年传播的。他认为,一方面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引导,一方面要加快法律、法规的制定;另外,网络服务提供者更应“自觉自律”,主动维护网络的纯洁性。

北方交通大学葛正义指出,网络法制和网络道德是促进和保障网络世界健康发展的两大重要手段。为中央领导同志主讲信息网络法制问题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郑成思研究员也指出,要想减少有害信息对网络安全带来的负面影响,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鼓励通过网络弘扬中华文化,进行传统教育,开展网络精神文明建设。因此,我们需要有更多正面的、为人们所喜闻乐见的传播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内容上网。

据悉,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规范与管理信息网络方面,都很注重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尤其是行业的作用。如澳大利亚,大学各系的秘书每周都要求教师填写一份保证书,申明不从网上下载违法内容。在德国,凡计算机终端使用人,一旦在联网计算机上有校方禁止的行为,学校的服务器立即会传来警告。慕尼黑大学等学校都订有《关于数据处理与信息技术设备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师生严格遵守。韩国在民间建立起“信息通信伦理委员会”,其主要作用是监视网络上的有害信息,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信息网络的发展离不开管理,高水平的管理能大大推动信息网络的健康发展,二者不可偏废,必须齐头并进。这已成为信息网络界人士共同的认识。目前,有关部门已着手加速信息网络立法工作。可以预见,随着信息网络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竞争环境、创业投资环境、基础环境等方面的改善,我国的信息网络事业一定会健康而高速地发展下去,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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