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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抛物者:住手

上海浦东近日发生了一件由高楼抛物造成一死一伤的惨剧,从而引发了一场如何杜绝此类丑恶行为的大讨论——
2001-08-20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谢军 我有话说

本月11日上午,上海浦东梅园新村内发生了一件由“高空坠物”导致一死一伤的惨剧,死者是一位八旬老人,伤者也已七十多岁。当时,两位老人正在观看别人下象棋,不料,被高空落下的混凝土块砸中。经浦东公安分局刑侦二大队现场侦查,查实是福山路100弄1号2203室临时借房居住的11岁陆某从窗口随手丢下五六块混凝土造成的恶果。这件事对上海广大市民产生了很大的震动,引发了如何杜绝高楼抛物害人事件发生的大讨论。

近些年来,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物质生活水平越来越高,楼房越造越多,越造越高,居民的住房也越来越宽敞、舒适,但许多人的道德水平却并没有因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而提高,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屡见不鲜,这一切正是高楼抛物害人事件频频发生的根本原因。因此,从根本上提高市民的思想道德素养,才是杜绝一切不良行为的最好解决办法。

我国目前对于类似于高楼抛物事件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长期以来,对于此类事情,我们只从道德观念上去谴责、去教育,结果屡禁不止,甚至于武汉市市中心一小区还曾出现扫地的老汉不戴摩托车头盔就不敢扫地的怪事。1999年哈尔滨道外区发生的一老妇阳台抛物砸死一名四岁女童的案件,就是因为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法院最后只能参考《刑法》的过失致死罪判其3年有期徒刑。

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类似,目前我国各地对于此类事件也没有形成一个正式的监督、管理、处罚机制。像上海浦东梅园新村,在发生惨剧之前,小区内便经常有人从楼上往下抛扔杂物,居民被从天而降的碎鸡蛋壳或整包的垃圾砸中的事时有发生,为此居民们也没少向居委会和小区物业反映,但是种种原因造成的管理上的混乱,使得高楼抛物屡禁不止,终于酿成了灾难。另外,城市高楼林立,楼房中人户众多,高楼抛物事件客观上也难于取证监督,因此更有必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要不然,即使将来法律法规健全了,抓不住肇事者,一样没有效果。

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一下新加坡的作法。新加坡是个城市国家,高楼密集,市民情况也很复杂,高楼抛物害人的事件以前也时有发生。为了杜绝此类丑恶行为,新加坡有关部门于去年专门制定了相关法规,高楼抛物肇事者不仅要坐牢、罚款,而且根据情节的轻重,新加坡国家建屋局还将按原来的售房价格或建屋局规定的价格强行收购肇事家庭的住宅。今年4月便有3户人家因分别扔了1个玻璃酒瓶、1个榴莲壳、1个塑胶容器和3个玻璃杯而受到了惩罚,除分别被判坐牢18个星期、1个星期和3个星期外,还被建屋局强行收购了住房,限期搬出。应该说,新加坡人道德水准高,是和他们法律法规完善,并且相应的管理机制健全高效分不开的。

当然,要求有关部门完善立法,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并不是说不要社会道德舆论发挥作用。新闻媒体不仅要大力宣传高楼抛物等丑恶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对这些行为进行谴责、教育,还要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群众知道这些行为不仅仅是不道德的,更是违法的。做为新时代的公民,我们每个人也应当时刻检查自己及家人的言行,教育、约束自己及家人遵守社会公德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只要全社会各方面都重视起来,相信高楼抛物害人的事件就一定能被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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