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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严管中小学收费

六条“高压线” 禁止乱收费
2001-09-0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高建进 我有话说

本报福州9月1日电福建省近日召开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管理工作,会上宣布了严禁违规的六条“高压线”。

福建省教育厅厅长朱之文在此次电视电话会议上,向全省教育系统明确提出了新学期中小学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并宣布了严禁违规的六条“高压线”:一是严禁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跨学期预收学费,加强收费管理。二是严禁增加收费项目,规范代收项目,城市中小学校代办收费项目今年仍为课本费、簿籍费、讲义费等九项。三是农村中小学一律不准推行学生自费统一着装,城市中小学推行统一着装要严格按照学生家长自愿、学校自主的原则;禁止强行要求学生投保,严禁学校及其教职人员为学生代办保险。四是禁止“搭车收费”,依法集资征收,制止各单位、各部门以竞赛等名义在学校进行促销活动。五是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健全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管理,中小学校的预算外资金应及时全额返还学校。六是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要严格遵守“三限”(限分数、限钱数、限人数),不得向“择校生”收取建校费或赞助费。

据悉,福建省清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协调小组在九月份开学后将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省监察厅物价监察员等组成联合调查组到各地进行抽查,对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乱收费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的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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