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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每个大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

2001-09-03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汪大勇 我有话说

目前,高校已陆续开学,一些被今年高校录取、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大学生,因对国家出台的有关政策不十分了解,纷纷给本报来电来信询问此事。为此,记者日前就当前高校收费改革、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大学生的政策办法等问题,采访了教育部分管副部长张保庆。

记者:这几年,国家一直在推行高校收费改革。对这项改革,应该如何看?主要内容是什么?

张保庆:高校收费改革,是为保证我国高等教育更好、更快发展而进行的一项重大改革。其最终目标,是要逐步建立起一种由政府、社会、学校、学生家长或个人共同合理分摊高教培养成本的机制。

这项改革1989年起步,1994年开始在37所高等学校扩大试行,1997年进一步完善了有关收费政策,调整了收费标准,并在全国统一实行。国家目前对高等学校的收费改革工作,采取了集中统一决策的做法。即有关高校收费的宏观政策,由中央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建议经国家计委、财政部同意后,上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具体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此外,其他任何人、任何部门都无权擅定高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改革始终遵循了三条基本原则:一是义务教育阶段不收学费,但可适当收取一定的杂费;二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可按学校实际培养成本收取适当比例的学费。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可以收取学费;三是整个收费改革,由于我国的具体国情,必须坚持积极、稳妥、审慎的指导思想。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虽都有了显著提高,但总体来看,还仅是个小康水平。绝大多数人的收入还是比较低的,真正有钱的人还是少数,且全国尚有几千万人还没解决温饱问题。更重要的是,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很不平衡,13亿人口中有近9亿农民,农民子女中有许多优秀人才。这种情况就决定了我们高校收费改革的步子不可能太快,收费标准也不能一下子定得太高,现阶段公办高等教育的经费还必须主要依靠政府财政的投入。

高校收费改革包括8个相互联系、互为一体的具体内容:①现阶段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只有学费和住宿费。住宿费标准现行规定按每生每学年800-1200元掌握。②学费标准按所在学校年生均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由于确定完整意义的培养成本目前尚不好掌握,故国家规定一律暂按学校的年生均日常运行成本的一定比例计算。去年和今年,国家规定的收取学费的比例,占学校年生均日常运行成本的25%。③学费可以逐步提高,但在提高时,一定既要考虑学校年生均日常运行成本,又要考虑政府对学校的投入水平、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的实际承受能力。且在提高学费时,要“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5每年收费标准的确定,允许因校因地而宜。在绝对避免“双轨”收费的前提下,不同地区的高校、不同类型的高校、同一高校内的不同专业,可以采取不同的收费标准。⑤收费项目和标准,实行属地化原则,即同一地区的高等学校,不管是省属还是中央部委所属的,一律执行所在地省级政府的规定。⑥收费工作由高校具体操作,一律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收取。对公办高等学校来说,收取的学费只能是对学校办学经费不足的补充,不允许也不应当冲抵政府对学校的正常投入。⑦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问题,必须采取各种配套措施,确保每一个被录取的大学生都不因收费问题而不能入学或完不成学业。⑧加强对收费工作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规收费现象。

记者:听了您的介绍,对国家关于高校收费的政策就十分清楚了。那么,当前这方面还存在一些什么问题?打算怎样解决?

张保庆:总的来看,这些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整个收费改革稳步推进并在不断深化;社会各界、学生家长及个人对改革的认同率不断提高;高校收费改革的具体操作正在逐步迈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治理乱收费的工作,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这项改革也为高校的发展提供了可喜的财力支持。目前,每年全国高校这方面的收入,估计已超过100亿元。

由于种种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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