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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设立教师工资专户

2001-09-06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杨荣 我有话说

本报太原9月5日电(记者杨荣)山西省人民政府日前发文,要求各县、市、区都要设立“教师工资资金专用帐户”,以保证中小学教师工资的按月发放。

该文件还规定,从今年起,中小学教师的工资由县、市、区财政统筹管理;县、市、区财政在安排财政预算时,要根据有关部门核定的编制和省统一规定的工资项目及标准统筹安排教师工资;安排后,要根据学校人事分配制度的有关规定将教师的工资直接拨入教师在银行开设的个人帐户中。文件还“声明”,不能保证教师工资发放、挪用挤占教师工资的地方,一经查实,要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行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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