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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忻府区应对检查骗取政绩行为要不得

新闻追踪② 本报一些读者来函来电评说本报报道
2001-09-29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杨荣  通讯员薛海斌 我有话说

本报太原9月28日电(记者杨荣 通讯员薛海斌)《忻州市忻府区科技投入玩“空”的》一文今天在本报刊发后,在山西各地、市特别是忻州市忻府区引起强烈反响。一些干部群众对照六中全会精神,纷纷来函来电批评忻府区弄虚作假、骗取政绩、漠视法律、亵渎科技的不法行为。

一位自我介绍搞财政的同志说:“在财政上如此造假漠视法律、亵渎科技,太令人气愤了。”他说,忻府区在人代会上安排“科技三项费用”时,就不准备将这笔钱投向科技,而是为了应对省人大组织的科技执法大检查。《山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规定,到2000年时,县区的“科技三项费用”投入要达到当地财政收入的1%。省人大为落实这一规定,在全省开展了科技执法大检查,重点检查各县区是否按此规定安排了“科技三项费用”。先行被检查的一些县区还因“科技三项费用”投入不达此规定受到检查组的通报批评。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便想出用“空转”的方法来应对省人大的检查。忻府区的这一做法,与我党一贯倡导的实事求是、“做老实人、干老实事”的作风相去太远了。

一位科技人员来电话说:“忻府区将应返还给企业的50万元税后返还款,硬戴上‘科技三项费用’的帽子,在科委‘空转’一圈后拨到企业,用于改造企业的水电暖设施,是费了一番心思的,因而意图也是十分明确的,这就是为了营造区政府重视科技投入、重视科技工作的政绩。”他说,现在党和国家都非常重视科技工作,山西省人大规定,能否依法安排“科技三项费用”是衡量各级政府是否重视科技的重要标准。忻府区本来不重视科技工作,又想得到重视科技工作的政绩,于是就想出了“空转”这个怪招。他说,“空转”这个“怪招”还真成就了忻府区,这不,预算了140万元“科技三项费用”,实际仅投入十几万元,就获得了科技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他请求有关部门取消忻府区科技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以杜绝有人再用此“怪招”来营造政绩、骗取荣誉。

一位忻州市的法律工作者来电话说,现在忻府区的领导层中有一种说法,什么《山西省科技进步条例》关于“科技三项费用”的规定不符合县区的实际情况,县区根本拿不出1%的比例搞科技投入。他认为,从忻府区政府的所作所为来看,《山西省科技进步条例》规定“科技三项费用”占财政收入的1%不仅是正确的,也是十分必要的。省人大组织科技执法大检查对此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衡量各地领导是否重视科技的重要标准,也不仅是正确的,而且是十分必要的。忻府区是山西的富户,每年收入一亿多元(不包括预算外收入),不是拿不出这点钱!关键是不重视科技,掌握财政大权,又不执行上级的硬性规定,科技投入就成了一句空话。他建议进一步加大科技执法力度,对那些无视法律、亵渎科技的领导人予以警示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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