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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企业泛滥势头必须遏制

2001-10-05 来源:光明日报 龚萱 我有话说

近几年来,一些“三无”企业即虽有营业执照,但无资金、无场地、无机构的企业,和无照经营现象即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现象日益严重。

“三无”企业以营业执照为掩护,大肆进行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款、骗汇及商业欺诈等违法活动。无照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严重损害消费者的权益;偷逃税收,造成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销售非法出版物、音像制品,危害社会安定;一些被关闭的“五小”企业又死灰复燃,不仅污染了环境,还不断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三无”企业和无照经营活动的泛滥,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一系列的社会和经济问题。

遵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最近提出的“坚决取缔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各类企业;打击无照经营,从源头上遏制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发生”的指示精神,国家工商总局决定于今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对“三无”企业和无照经营进行一次专项治理行动,使“三无”企业和无照经营的泛滥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据悉,此次治理整顿坚持取缔与疏导相结合的原则。教育符合办照条件的无照经营者限期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取得合法的经营资格。对那些国家明令禁止经营的以及不具备办照条件、或具备办照条件经教育后拒不办照的,将坚决予以取缔。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数额巨大、提交虚假验资、评估报告情节严重、阻碍执法机关执行公务,以及其它涉嫌触犯刑律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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