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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案必办 有忧必解 有难必帮

2001-10-06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通讯员 王风光 本报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1996年,高广明走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工作岗位。刚一上任,他就破获了该市有史以来最大的受贿案。消息传出,震动了整个齐齐哈尔市。5年过去了,在高广明的带领下,建华区人民检察院各方面的工作都取得了优良业绩。去年高广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光荣称号,2001年又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授予该省“十佳公仆”称号。

1996年4月,建华区检察院受理了黑龙江省中部引嫩国家重点水利工程管理处处长、副处长重大经济犯罪问题的群众举报。此前,几个部门的调查组也没查出问题。高广明和干警连续奋战了4昼夜,气焰嚣张的两名处长终于在铁证面前低下了头,交待了受贿40万元的犯罪事实。高广明率领干警乘胜追击,深挖细查,一鼓作气,又挖出14件串案,其中大要案10起,涉案金额达100万元。齐齐哈尔市有史以来最大的受贿案告破。

1997年4月,在查办一起180万元的特大税案时,高广明的办公室来了一男一女,并送给他一个公文包,高广明一摸硬梆梆的,打开一看,里面装着3万元现金。他当即沉下脸,将两人喝走。仅这两年时间,高广明就拒礼拒贿达15万余元。

在高广明心中,“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深深地扎下了根,他绝不干“办一个案,垮一个厂,下一批岗”的蠢事。

在查处黑龙江集团和塑料二厂销售人员贪污、挪用公款案件时,高广明发现这两家市工业龙头企业的销售环节存在严重漏洞。于是,他带领办案人员与经营者共商堵漏治厂大计。他派人以案讲法,对销售人员进行教育,并言明了执法的政策,依法处理3名销售人员,促使黑龙江集团的贷款回笼明显加快,塑料二厂清理陈年欠款560万元。资金盘活了,企业再次恢复活力。

看到国有企业的财产严重流失,高广明急在心头。在1998和2000年,他带领调研部门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抽调人员组成“送法到企”小分队,深入到辖区内的200余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以案讲法教育,受教育人数达4万余人,提出检察建议80余份。“送法到企”活动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政法委和企业界对这一活动给予了高度赞扬,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该院又开展了“五个一”活动,即:“办一案,提一条建议,堵塞一个企业管理上的漏洞,治理一个方面的问题,促进一个企业的发展”。

近年来,因各种因素激发的上访、告状的现象增多,对此,高广明注重为上级领导排“忧”,为来访群众解“难”,给来访人有个满意的“说法”。他和全院干警“约法三章”,对待来访群众必须做到:“热心迎,细心听,耐心劝,诚心办”。

1999年8月19日,某商场12名退休职工举报商场经理贪污公款,使企业严重亏损,开不出工资,并说如解决不了,他们将集体去省城告状。高广明看时间已到中午,安排食堂准备了热呼呼的饭菜请大家吃了饭,并立即派人调查取证,查实该商场经理利用租商场库房之机贪污公款构成犯罪的事实并及时立案侦查。同时根据该企业的经济情况,与有关部门协商,给每位退休职工每月增加20元生活费。退休职工高兴地说:“还是检察机关工作有力度,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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