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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误”也要公开

2001-10-11 来源:光明日报 姬建民 我有话说

一段时间以来,许多地方推行“政务公开”,从而增加了政务的透明度,有效减少了政务的失误,大得民心。

干工作有政绩,有时难免也有“政误”。然而,也许并非只是出于“爱面子”的原因,现在不少地方“政务公开”,“政绩”公开多,“政误”公开少,甚至少到极为罕见的程度。这是不正常的。

“政误”公开需要一种觉悟。这种觉悟来自于真正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来自于为百姓谋利益的真心实意。“政务公开”对于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提高执政党的领导水平是十分必要的。如果公开栏中只有“政绩”而没有“政误”,那么这种“公开”就会是一种“瘸腿”的、不完全的公开。说实话,各级领导班子在执行公务中,难免因各方面的原因出现一些失误甚至错误,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承认和正视这些错误和失误,害怕让群众知道而影响声誉和形象,害怕让上级知道而影响“政绩”和个人“前程”。一些地方和单位的领导对“政误”捂着盖着瞒着藏着,无非是怕伤到个人的名誉、地位和利益。“政误”公开之所以少见和难办,主要原因就在于此。

“政误”公开需要一种无私无畏的气魄。公开“政绩”既露脸面又没有风险,谁都乐意干,但“半拉子”公开难以彻底取信于民。政绩不说跑不了,“政误”不亮不得了。遮着掩着,群众就会认为你这种公开是搞形式、摆样子,政务公开的诚信度就会大打折扣。害怕公开“政误”损伤形象、影响升迁、丢失选票,实质就是一种私心。无私才能无畏。“政误”公开需要“为了人民的利益,坚持真理,改正错误”的勇气。“政误”公开考验的是各级班子和干部的宗旨观念,是立党为公,还是立党为私?是真心实意地实践“三个代表”,还是口是心非地把“三个代表”当作口号空喊清谈?是把政务公开当作形式和幌子,还是做为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切实举措?

搞好政务公开,政绩公开和“政误”公开缺一不可。把“政误”公开,有利于增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取信于民,有利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减少决策失误,提高执政水平,全面提高人的素质。问题的关键是,首先要把执政者的思想方法搞正确,坚持“两分法”,不搞“一点论”,真正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落实在行动上而不是口头上和形式上,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只有如此,民主政治建设才能深入扎实地开展起来,坚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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