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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采取措施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

2001-10-12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10月11日电 中共中央组织部日前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组织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按照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要求,大力推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党员队伍的作风建设,为全会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结束后,中组部迅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对全会精神及时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六中全会着眼于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实事求是地分析了党的作风建设的现状,作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江泽民同志在全会上的讲话和《决定》中提出的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各项任务和要求,许多都同组织工作有着密切关系。当前,一方面要认真学好《决定》,全面把握全会精神和各项具体要求,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同时,又要雷厉风行、见诸行动。要从部领导班子做起,从部机关做起,从正在开展的工作做起,大力推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党员队伍作风的转变。为此,他们着重围绕在组织工作中如何深入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提出了八个方面的落实措施。

一是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促进领导班子作风的转变。中组部日前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县处级以上领导班子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为主题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各基层党组织过一次专题组织生活,对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进行认真检查,集中解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运用“三讲”教育的成功经验,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党性锻炼和日常性管理与监督,使他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及时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动态,坚持同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和干部考察情况反馈制度,发现问题早提醒、早打招呼。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措施,把省、地、县领导班子成员建立和坚持基层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调研、亲自处理来信来访等方面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述职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把加强年轻干部的作风建设作为一项战略性任务来抓。结合为西部大开发提供人才支持,安排年轻干部特别是后备干部到艰苦环境中去锻炼。

二是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在省级党委换届和部委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工作中全面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把能否认真学习、努力实践“三个代表”,能否执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方面的表现,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内容。考察干部要深入细致,坚持走群众路线,对每一名考察对象的作风表现都要作出准确、客观、实事求是的鉴定。对于跑官要官的,要坚决取消其考察对象资格,情节严重的,必须严肃处理。

三是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领导干部中树立好的学风。把作风建设问题作为对干部教育培训的基本内容。重点加强和改进省部级领导干部专题研究班、进修班、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管理和教学。对党校学员,不仅看其掌握知识情况,而且要重视其学习期间的全部表现。贯彻《关于建立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若干意见》,把学习情况特别是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组织部门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中,要突出作风建设的内容,重点围绕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和培育新的作风展开深入研讨,并将研讨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四是以加强教育和健全制度为重点,推动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民主集中制教育,抓好《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的贯彻落实。以省区市召开党代会为契机,推进地方党委加强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建设,重点是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委的议事和决策机制。逐步做到地(市)、县(市)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分别由上一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提前介入,加强指导。重点抓住会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会中开展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落实整改三个环节,确保民主生活会质量。

五是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以创新精神推动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认真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各项措施的落实。研究提出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具体措施,并抓好试点。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方面的法规,全面推行这两项制度。抓紧制定不称职干部的具体认定标准和调整程序,加大调整不称职干部的力度。普遍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和试用期制,建立领导干部任期制,实行领导干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制度。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和方法。扩大民主推荐、民意测验和民主评议的范围,改进方法,提高质量。逐步推广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和差额考察制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的不同情况,分类指导,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六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干部工作中严格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任人唯贤,不准任人唯亲;坚持五湖四海,不准搞团团伙伙;坚持公道正派,不准拉关系、徇私情;坚持集体讨论,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坚持按程序办事,不准临时动议。对本部机关和下级党委组织部门执行上述干部工作原则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认真抓好落实。重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凡是群众反映的内容具体、情节严重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用人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抓好《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若干意见(试行)》的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部门内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七是以开拓创新、转变作风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在全国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中,要认真贯彻《决定》精神,第一批已基本结束单位整改措施的落实和即将开展的村和乡镇站所学习教育活动都要把改进干部作风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真正“让干部受到教育、农民得到实惠”。进一步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制度建设。国有大中型企业要把解决好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作为“三讲”学习教育活动整改措施的重要内容,认真加以落实。积极推进困难企业党建工作,落实结对帮扶措施,切实关心职工特别是下岗职工、困难职工的生活。适应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抓紧对中小城市街道社区的党建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把党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认真总结、推广一些地方开展民主推荐党员工作的经验,做好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八是坚持不懈地抓好中组部机关作风建设,在组织系统发挥表率作用。部领导班子要结合学习《决定》,近期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机关各支部要过一次专题组织生活,查摆突出问题,落实措施,改进工作。按照《决定》要求并结合组织工作与机关建设的实际,进一步转变部机关工作作风,要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入手,认真贯彻《决定》关于“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要求,以坚强的党性、优良的作风为党和人民把好选人用人关。要在部机关深入进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教育,使全体干部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开展工作,努力通过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解决好组织工作面临的一些重点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改进调研作风,提高调研质量。注重了解实情,反映真实情况。部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抽出一个月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指导工作。要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大力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水平。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切实精减会议和文件。不搞形式主义的达标评比活动。继续抓好警示教育和各项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对出差、来部接待以及其他涉及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作出严格、明确的规定。对违反廉洁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要认真查实,严肃处理。健全联系党员干部群众制度,增强服务意识,把中央组织部真正建设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

根据《决定》要求,中组部将抓紧研究并陆续出台有关制度、规定,把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引向深入,以组织工作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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