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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法制讲座

2001-10-28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沈路涛、王炽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十三次法制讲座。李鹏委员长主持讲座并发表讲话。他指出,为了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我国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管理方式,行政工作水平需要不断提高。因此,加紧制定和进一步完善行政程序法律制度非常必要。

今天的法制讲座由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应松年主讲,讲座的题目是《行政程序法律制度》。他着重介绍了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内容和作用、外国行政程序法律制度的发展与现状、我国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发展的现状,并就完善我国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提出建议。

李鹏委员长在今天的讲座上发表了讲话。他说,行政程序法是规范行政行为过程、步骤、方式的法律,其调整对象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管理权时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程序法和实体法,两者互相结合、密不可分。行政程序法在行政法律制度中占有重要位置,是行政法律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李鹏指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依法行政。既要依法赋予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充分的实体权利,又要规定严格的行政程序。行政程序法在提高行政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其他法律不可替代的作用。他说,近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制定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规范行政程序方面的法律。我们要进一步加快行政立法的进程,在抓紧制定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措施法、行政收费法等法律的同时,着手研究制定我国统一的行政程序法。为此,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施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的实践经验,立足国情,借鉴国外行政程序法中的有益做法,争取早日制定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完备的行政程序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田纪云、姜春云、邹家华、王光英、程思远、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吴阶平、彭云、何鲁丽、周光召、曹志、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和秘书长何椿霖,以及其他出席、列席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人员参加了今天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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