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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规范社会力量设奖

2001-11-04 来源:光明日报 谢 军 我有话说

本报讯上海发明协会等国内外有关团体、企业申报的“上海发明家奖”、“上海农业科技创新人奖”、“上海高校学生创造发明三枪杯奖”、“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发明创业奖”等11项社会力量设奖,日前通过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审核批准,由市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公室准予登记,并颁发由科技部统一制作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励登记证书》,这是上海市首批经批准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项。经批准登记的社会力量设奖的组织、评审机构享有开展相关科学技术奖励活动的合法权利。

社会力量设奖是指国(境)内外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或自筹资金,面向社会设立的经常性科学技术奖,用来奖励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或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国家规定,上海市科委本着积极鼓励、正确引导、规范管理、有序运作的原则,于今年5月颁布了《上海市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对设奖范围、管理机构、申办审批程序、变更与终止、违法处置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社会力量设奖在评选活动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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