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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给儿子开脱罪责 母亲也被“带”进监狱

2001-11-06 来源:光明日报 魏锦池 郭晓昀 我有话说

本报讯河南省新密市一个叫冉某的母亲,为让儿子早点从监狱出来回到身边,却因涉嫌妨害作证犯罪也于10月24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今年10月9日,新密市公安局特勤中队接到检察院起诉科通知:9月27日法院开庭审理冉某之子苗海龙涉嫌抢劫一案时,出庭作证的受害人全部改变了原来证词,说是他们自愿把钱借给了苗海龙,而并非苗海龙抢了他们的钱。这样,主诉检察官指控的犯罪嫌疑人作案事实与受害人证言大相径庭,法官只好宣布休庭,主诉机关也要求公安机关重新立案,再行侦查。据此,侦查员首先对受害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查,才彻底弄清了事实真相。

原来,在去年,初一学生范某和尚某在上学路上分别被歹徒抢走现金20元和10元。之后,老师和家长带着二人到派出所和刑警大队二中队报了案。家住下庄河的苗海龙被抓获归案,同时,他还交待出抢劫另外4名学生的事实。办案民警一一记录在案,经报请检察机关批准,对其执行逮捕,后依法移送起诉。

冉某见儿子被抓进监狱,听说还要判刑,急得她坐立不安。正好他的远门亲戚孙某听说了这事,就找上门来,愿意充当辩护人,把海龙的事“摆平”。他就与冉某商量,要想苗海龙无罪获释,必须如此这般。于是,二人带着纸张、印台,多次找到那几个受害学生,让他们按照自己的口授又写了证明材料。出庭时,专门租了一辆汽车把孩子们拉到法院,中午还招待他们吃了饭。

冉某“救”子心切,与孙某合谋演出荒唐闹剧。结果,不但没有“救”出儿子,还把自己也“带”了进去,正应了“聪明反被聪明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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