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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高新企业步入信用经济轨道

2001-11-0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李家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6日电在北京市政府今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关村科技园区同一批从事企业信用的社会评估机构签订协议。它标志着该园区开始建立社会信用制度,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进入信用经济的轨道。

中关村科技园区在北京率先建立社会信用制度,是由于当地具备开展这项工作的基本条件,既建立起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又正在形成风险投资机制,一批国际知名的企业征信、评估机构已落户园区,并陆续开展企业信用服务。同时,园区管理机构积累了大量的企业数据,形成了一定数量的信用资源;工商、质监、银行等部门信息监管系统日臻完善,已开始进行企业信誉评级和依法披露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的工作。更重要的是,中关村园区企业对于建立信用制度有十分迫切的要求。区内中小企业由于缺少信用记录,又难以拿出固定资产做抵押,贷款、融资两方面都难。这个问题不仅成为阻碍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的“瓶颈”,而且给企业在相互间谈生意、订合同带来许多困难,并为个别企业趁机从事技术欺骗、合同欺诈违法活动提供了方便。

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信用制度方案设计和试点办法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将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定位为非盈利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采集、整合政府有关部门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为信用服务中介机构提供信息;信用服务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主要由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承担,做到定位准确。二是把企业信用信息划分为法律允许公开的信息和企业自愿公开的信息两大类。对于第一类信息规定可以不经过企业的授权或委托,依法采集,自动公开;对于企业自愿公开的信息规定需要经过企业的授权或委托,在使用中必须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规定凡是经认定、具备从业资格的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均可依法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开展信用服务。四是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信用业务。五是对诚实守信的企业,有关部门在信用担保、贷款贴息、产业扶持政策等方面可优先给予支持,并向社会公布;对严重失信的企业,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可依法披露失信企业黑名单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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