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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传销企业要列“名单”

北京市工商局不手软
2001-11-0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张玉梅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6日电为落实“全国严厉打击传销、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强化税收征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北京市工商局日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组织者和骨干是这次行动的重点整治目标。被列为重点打击的传销行为有:经营者通过发展下线人员、组织网络从事无店铺经营活动,参加者之间上线从下线的营销业绩中提取报酬的;先参加者从发展的下线成员所交纳费用中获取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以及其他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或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招揽人员从事变相传销活动的等等。同时,对宾馆、饭店、写字楼、礼堂等房屋所有人在明知传销者从事传销活动而继续向其出租房屋、场地或提供方便条件的也要依法予以处罚。

为严厉打击传销及变相传销活动,北京市工商局将建立“名单”制。对因从事传销受到处罚的企业,停止该企业办理变更登记,停止相关责任人员投资办企业资格,对因从事传销活动而被查处的外埠企业申请在京设立分支机构的,不予核准。

社会各界可通过12315投诉举报电话检举揭发传销活动。同时,工商局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凡非法传销参加者,不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指的消费者,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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