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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01-11-08 来源:光明日报 经文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7日电国家计委今天在此间宣布,取消第一批五大类投资项目审批。对其他不应继续审批的事项,将抓紧与有关部门协调,尽快取消。这是国务院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第一个宣布取消部分行政审批的国家部委。

据介绍,国家计委第一批取消的五类审批事项是: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城市供水设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城市燃气设施、城市集中供热设施、城市道路和桥梁隧道。二、不需要中央投资的农林水利项目。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和农副产品加工等方面的建设项目,以及林业和水利设施建设方面的各类打捆项目。三、地方和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的社会事业项目。包括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教育、卫生、体育和大型旅游娱乐设施等建设项目。四、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主要是高档写字楼、高档住宅小区、高档旅游宾馆饭店等。五、商贸设施项目。包括商业设施、市场设施。

国家计委对使用中央政府投资的项目,使用其他资金的涉及战略性资源开发利用、跨流域、跨省区、影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大项目,以及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发展和有特殊规定的项目,还要继续保留审批。对于保留审批的项目,国家计委提出了简化程序的办法。对中央不出资的项目,只审批项目建议书;中央部分出资的项目,重点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央全额或大部分出资的项目,要进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工报告的审批,个别重大项目,还要审批初步设计,并进行竣工验收。同时,国家计委规定了严格的办理时限。除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外,对需要审批的事项,国家计委在收到审批申请文件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如不予受理,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上报单位;对决定受理的,在45个工作日(不含咨询评估时间)内完成审批手续。

国家计委主任曾培炎表示,国家计委对那些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行政审批,要坚决取消。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要通过市场机制运作;能下放到地方管理的,要下放到地方。宏观调控部门要做到少管微观,多管宏观,少抓事前的行政审批,多抓事后的监督检查,做到“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把行政审批减少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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