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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整顿规范税收秩序

国务院办公厅通知要求
2001-11-2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改善税收征管环境。

通知指出,今年4月以来,有关部门组织了以深入打击骗取出口退税活动、进行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专项检查和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为重点的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通知指出,要继续打击骗取出口退税活动,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下一阶段打击骗取出口退税活动的工作重点是:抓好已破获案件的行政处理和司法处理,尽最大可能挽回损失。在此基础上,要加强调查研究,通过制度建设和完善工作机制,从根本上防范骗取出口退税。深入开展对商贸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检查,进一步扩大重点检查的地区和行业范围,务求查深查透。

通知强调,要严厉查处涉税大案要案。伪造、倒卖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仍然是当前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主要方式,税务部门要注意研究不法分子的作案方式、手段和特点,摸清规律,及时发现并予以严厉查处,尽最大努力减少税款流失;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打击涉税犯罪活动,严惩犯罪分子。对在查处涉税违法犯罪中出现的司法解释问题,税务和公安机关要及时与检察院、法院沟通,保证依法从重从快地打击涉税犯罪活动。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工作,对以地方和部门、单位利益为由,消极抵制税务和公安机关工作的,地方各级政府要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要继续清理税收违规文件。税收秩序事关国家经济大局,各地区、各部门务必从讲政治的高度,认清统一税法、加强征管的重要性,于2001年年底前坚决纠正各类税收违规文件。对清理不力、拒不纠正,甚至继续出台违规文件的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核心是堵塞漏洞,加强征管。建设一支过硬的税收执法队伍,是规范税收秩序的重要保证。要通过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税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通过整顿执法队伍,强化对基层征收单位行政管理权和税收执法权的监督,铲除腐败,纯洁队伍,规范执法行为。要针对前一阶段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研究具有可操作性的改进措施。属于制度不健全的,要研究制定新的工作制度,堵塞漏洞,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属于制度不落实的,要强化领导责任,落实各项工作制度。要继续完善“金税工程”等现代化征管手段,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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