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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宗教团体领导人在京学习 座谈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

2001-12-2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受中共中央、国务院委托,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局12月18日下午,向全国性宗教团体领导人通报了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统战部部长王兆国,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叶小文分别传达了江泽民总书记和朱镕基总理讲话精神。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委主任李德洙主持了通报会。

12月19日,全国性宗教团体领导人在北京举行座谈会,认真学习座谈江泽民总书记和朱镕基总理讲话精神,表示要认真贯彻这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宗教团体的自身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在座谈会上,大家普遍认为,这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是新世纪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一次极为重要的会议,召开这个会议,有很强的现实性、针对性、指导性,很及时、很必要,时机很好。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都出席了这次会议,江泽民总书记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说明了中国共产党第三代领导集体对宗教工作的高度重视,大家深受教育和鼓舞,增强了爱国爱教、团结进步,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道路的决心和信心。

大家普遍认为,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总揽全局,系统、全面、深刻地论述了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指导新世纪初宗教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宗教问题和宗教工作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是中国共产党关于宗教问题的最新理论成果。通过学习,大家进一步认识和理解了党和政府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政策、立场和观点,也进一步加深了对于宗教自身的认识。大家还认为,党中央关于宗教的理论体现了与时俱进的品质,宗教政策正确,宗教工作卓有成效,目标更加明确,体现了党中央关于“三个代表”的思想,充分证明了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和英明,大家表示坚决拥护。

大家认为,这次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也对宗教界和宗教团体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大家深感责任重大,一致表示,各个宗教团体一定要组织宗教界人士认真学习和领会江泽民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制定深入学习贯彻的具体措施,加强宗教团体的思想建设、制度建设和人才培养,配合党和政府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发挥各宗教的积极因素,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自觉抵御境外渗透活动,做好各宗教团体的具体工作,为推进两个文明建设,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作出自己的贡献。

中国佛教协会、中国道教协会、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中国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和中国基督教协会20多位领导人参加了这次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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