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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财政制度改革 加快公共财政建设

李岚清与财政工作会议代表座谈强调
2001-12-2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 贺劲松)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近日在与参加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的部分代表座谈时指出,各级财政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统一认识,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加快公共财政建设,加强监督检查,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方针政策和部署,全面完成明年财政工作的各项任务,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的召开。

李岚清肯定了一年来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他说,即将过去的一年,全国财政战线的同志们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推进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管理,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展望明年,我国经济发展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在当前好的经济形势下,对面临的困难和隐忧,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估计,必须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长期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李岚清指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框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改革,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快改革进程。当前正在进行的各项改革,如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收支两条线”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税费改革等都属于公共财政改革,要继续大力推进,逐步加以完善。他强调指出,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是建立公共财政的重要内容。

李岚清说,各级领导要转变观念,真正把公共财政的思想贯彻到预算安排和支出结构调整中,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公共财政体制下的财政支出将主要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和社会保障方面。当前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的重点,是要坚决贯彻“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保证事关国家安全和政权建设的重点支出,特别是保证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这是考核地方各级政府政绩的基本条件。要大力清理和压缩不符合公共财政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要求的各项开支,退出不应由政府负担的竞争性建设投资领域,减少并取消影响公平竞争的各种财政补贴。

李岚清要求,各级财政干部要认真学习法律、科技以及市场经济知识和各项财政业务技能,提高自身素质和服务水平。总之,要通过加快公共财政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等措施,从制度上、源头上确保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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