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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官”不再太平

2001-12-21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樊云芳、丁炳昌 我有话说

长期以来,许多不胜任现职的干部无为而有位,不干实事、没有实绩却稳坐“铁交椅”,稳当“太平官”。“太平官”的存在,严重影响干部队伍的活力,阻碍优秀干部脱颖而出,使党的事业蒙受严重损失。为解决“太平官”问题,海南省积极探索建立不称职干部淘汰机制。

较大的突破出现在1999年。省委组织部在东方、儋州、临高等市县进行了试点,从改革年度考核方式和内容入手,量化指标,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可比性和透明度,实行“三考一评”——素质考核、实绩考核、民意考核、综合评价,根据考评结果进行“首位激励”和“末位淘汰”。

当年,临高县依据考评结果对前5名的单位领导干部委以重任,提拔任用了12名干部;对处于末位5名的单位领导干部进行了岗位淘汰,其中诫勉1名,调整岗位1名,降级降职使用2名,免职的5名。

东方等市县的改革,实现了评价标准由重定性向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转变;评价内容由笼统的“德、能、勤、绩”评价向分解工作任务目标转变;评价方式由重主观到重客观的转变;评价结果由封闭式向公开式转变等四大转变。

实行年度综合考评岗位淘汰,让“有为者有位,无为者让位”,使一些“只讲空话,不干实事,实绩差,官瘾大”的干部没有了市场,为脚踏实地干事业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提供了良好环境。干部普遍感到,年度综合考评岗位淘汰好比“一杆秤”,导向激励好比“一杆旗”,鞭策教育好比“一面镜”,“不干不行,不好好干不行,干不出成绩也不行”逐步成为领导干部的共识。

2001年4月,省委组织部又在省地税局推行年度综合考评岗位淘汰制试点,一是采取了直接淘汰和综合淘汰相结合的方式,使操作程序简便易行;二是岗位淘汰的对象由领导干部扩大到一般干部,扩大了适用范围;三是设定德、能、勤、绩基础分,在此基础上进行功绩考评和过失考评,将定性指标定量化评价,将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结合起来,使评价体系更加科学化;四是在民意测评中增加上下双向工作测评和纳税人满意度测评,使综合考评更加民主化。

改革使一些相形见绌的干部被淘汰下来,有效地扭转了过去那种吃“大锅饭”、当“太平官”的状况,为真才实干的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创造了良好条件。通过“一票否决”和实施综合考评,全局有13个基层所所长被免职,3名干部被辞退,40名不称职干部下岗培训1年,23名评定为基本称职的干部下岗培训3个月,培训期间经考核合格的干部方可重新上岗,安排适当工作。

效果是直接和明显的。群众普遍反映,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变了,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了,出现了干部工作争先恐后,“无须扬鞭自奋蹄”的可喜局面。

在采访中,海南省委组织部长张德春表示,要彻底消灭“太平官”,需要全面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即:什么情况下应该下?以什么形式下?往什么地方下?这三个方面的问题,单靠某一项制度是不能完全解决的,必须有一系列科学、配套、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形成一个完善的机制。

在实施“年度综合考评岗位淘汰制”的同时,海南省还积极推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和任期制,试行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和弹劾罢免制。各级领导干部的作风正在发生转变,人们的观念也在发生变化,能上能下的观念正逐步被人们所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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