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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流脑传入我国

2001-12-24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王光荣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23日电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日前发布第42号公告,要求各地检验检疫部门采取应对措施,防止流行性脑膜炎传入我国。

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埃塞俄比亚爆发流行性脑膜炎(简称流脑),从9月10日至12月10日,共发现病人391例,其中37例死亡。

为防止流脑传入我国,保障前往上述疫区人员的健康安全,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要求,对来自上述疫区的旅客,如有发烧、头痛、恶心、呕吐、颈项强直、皮肤粘膜瘀斑等症状的,入境时应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明,检验检疫机构要对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入境后出现上述症状的,应当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的旅行史,以便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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