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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中宣部等7部门通知要求
2002-01-09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张建平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青团中央等7部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有关部门在2002年内继续按照“巩固成果、加大力度、搞好延伸、稳步推进”的思路,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通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贯彻党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落实《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的工作,充分认识深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扩大内需、开拓城乡市场方面的重要意义。按照“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修改和完善商贸企业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规章制度,使“以真诚赢得信誉,用信誉保证效益“的口号成为商贸企业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通知指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今年将开展几项集中活动:春节前后,继续以“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和示范店为骨干,组织货源下乡,把货真价实质优的日用消费品和农用物资送到农民手中;春节前夕,开展“百城万店食品打假”专项活动;“3·15”期间,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打假宣传咨询活动;春耕春播之际,进行“百城万店农资专项打假”活动;结合“四五”普法教育,以“诚实规范标价,制止价格欺诈”为主题,大力开展百城万店“价格、计量信得过”和明码标价宣传活动;组织“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信用调查神州行”活动和“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促销创效”活动。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集中活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把创建示范街作为繁荣地方经济、改善投资和消费环境的一项具体措施,加大投入,树立形象,创出品牌,使示范街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把创建“明码标价示范街(市场)”,“打假维权满意街”,“购物放心一条街”以及“百城万店青年文明号信用示范街”,作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抓紧抓好。这些街条件成熟后,可申报全国“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示范街。

通知强调,各示范店(市场)要认真抓好商品质量、计量、价格工作,切实搞好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建设,进一步完善“五联服务一体化”的具体措施。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12365”打假举报质量投诉和“12358”价格举报电话网络的作用,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和便利条件。从2002年开始,示范店(市场)创建工作要注意向现代流通业、餐饮业延伸,向中小城市和农村延伸,向其他所有制经济成份商贸企业延伸。

通知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示范街、示范店(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要建立商品进货监督管理机制,减少和杜绝假冒伪劣商品进入流通领域。要通过建立经济户口、聘任义务监督员、采取对口交流检查等形式,加强对示范街、示范店(市场)的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维护良好信誉。2002年下半年,有关部门将组织人员对示范街、示范店(市场)进行检查,一旦发现违反创建标准的行为,将取消其称号,并予以曝光。各地要按照有关标准先行自查自纠,切实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通知最后还要求,各部门要总结近年来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的经验,再接再厉,把开展这项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一项具体措施,与本部门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各级新闻单位要采用多种形式,及时报道各地开展活动的新进展,总结推广示范街、示范店(市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新经验,反映社会各界的呼声和要求。对春节前后及“3·15”期间各项活动的报道要相对集中,形成声势。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共同努力,推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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