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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遏制中小学乱收费

2002-02-24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刘昆 我有话说

本报南宁2月23日电如果辖区内5%以上的中小学发生乱收费问题,有关行政领导将职位难保。这是记者日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召开的全区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视讯会议上得到的消息。广西此举意在以铁腕遏制中小学乱收费。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马铁山在会上说,从今年开始,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将按新的暂行规定,对乱收费行为明确相关的纪律责任:凡乡镇辖区内5%以上的中小学发生乱收费问题,责任在学校的,除处理直接责任人和学校领导外,对教育主管负责人就地免职,并追究相应的纪律责任;责任在乡镇或村组的,主管乡镇长就地免职,同时追究相应的纪律责任;凡在一个县区5%以上的中小学校发生乱收费问题的,县(区)教育局长免职,对主管县(区)长提出警告,年终公务员考核单项不及格;一个地市有3个以上县区5%以上的中小学发生乱收费问题,市(地)教育局长免职,对主管的市长、专员提出警告,年终公务员考核单项不合格。

会议要求,各市(地)县(区)要组织全面检查,并向上一级教育、纠风部门上报情况,4月份由自治区进行抽查,检查采取不打招呼随时抽查的方式进行,发现问题从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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