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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2002-03-0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袁新文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1日电(记者袁新文)教育部日前印发《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教育部今天邀请在京部分高校领导和专家教授代表举行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座谈会。与会者一致认为,要加强高校学术道德建设,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和制度环境,建设一支热爱祖国、具有强烈使命感、学术作风严谨、理论功底扎实、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学术队伍,促进学术进步和科技创新。

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包括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基本要求及相应工作措施三个部分。《意见》指出,在高等学校倡导并形成崇尚科学精神、鼓励科研创新、遵循学术道德、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对于保护教学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持高等学校的创新能力和科技竞争力,应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国际竞争的挑战,具有重要意义。端正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应当成为当前我国高等学校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充分认识当前端正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切实措施,规范学术行为,树立良好学术风气,促进和保障学术事业的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增强献身科教、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树立法制观念和知识产权意识、尊重他人劳动和权益,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学术评价的客观公正,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加强对青年学生进行学术道德教育,努力成为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严谨治学的力行者,优良学术道德的传承者。

与会者认为,学风建设与学科建设同样重要,要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要鼓励开展健康的学术批评,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术风气。高等学校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规范学术研究行为的规章制度。同时要遵循学术发展的特点和规律,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创新,多出精品成果。在学位论文答辩、学术论文发表、学术著作出版、科研项目立项与评审、学术奖项评定等方面要体现正确的政策导向,防止重数量轻质量、形式主义,甚至弄虚作假等不良倾向,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学术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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