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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02-03-19 来源:光明日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李 鹏 我有话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在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大会上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新华社记者刘建生/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深入学习和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都有新的进展。

立法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一年来,常委会按照宪法和立法法的规定,改进和加强立法工作,全年共审议有关法律的议案30件,其中通过法律16件、法律解释1件、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3件,为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供了法律保障,向初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又迈进了一步。

根据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适时制定、修改有关法律。为规范市场经济体制,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特别是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常委会先后制定了信托法,修改了商标法、著作权法,连同先前对专利法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的修改,基本完成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对有关法律的修改工作,为今后进一步做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清理、修改和制定工作,打下了基础。

把经过各地实践的成功做法和实施地方性法规的经验,上升为法律。人口问题是关系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这些年来,各地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并相继制定了有关法规。常委会在总结各地多年实践和实施地方性法规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把这一基本国策上升为法律,这对于有效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必将产生深远影响。

把修改法律放在与制定法律同等重要的位置上。为使立法工作同变化发展的形势相适应,常委会十分重视法律的修改,全年通过的16件法律中,有10件属于修改法律。特别是通过工会法的修改,进一步肯定了工人阶级在我国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对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关系,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注重为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常委会通过了防沙治沙法和海域使用管理法,并针对毁林开荒、乱占滥用林地犯罪,对刑法的有关规定作了修改和解释。这对于预防土地沙化,合理开发海域,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重要作用。还修改了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这将有利于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促进司法改革,强化司法监督,保证司法公正。为了提高全民的国防意识,建设巩固的国防,制定了国防教育法,通过了关于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的决定。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制定了职业病防治法。

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涉及千家万户的婚姻法修正案,在通过各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常委会多次审议、包括联组审议以后,去年又全文公布草案、进一步征求人民群众意见。在广泛参与,充分协商,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常委会通过了这个修正案。这对于坚持一夫一妻制,维护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

一年来,常委会还批准了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10件。中俄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批准,为我国与俄罗斯之间友好合作关系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继批准中越陆地边界条约之后,批准了我国与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国界交界点的协定,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了我国与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合作关系。为反对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打击分裂国家的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及世界和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批准了我国与俄罗斯和中亚4国共同签署的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上海公约,批准了加入联合国制止恐怖主义爆炸的国际公约,并对刑法的有关规定作了修改。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对外开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常委会适时作出相关决定,顺利完成了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批准程序。


监督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常委会继续把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组织了对证券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业法、水污染防治法等4部法律实施情况的检查,审议了国务院关于2000年中央决算的报告、2000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2001年一至八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关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和增加农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货币政策、加强社会治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情况的专题工作报告。各专门委员会也对一些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审议了有关部门的专题工作汇报。

常委会不断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以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一是对重要法律的实施情况连续进行检查。对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检查,已连续进行五年,去年再次组织检查,同时还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和增加农民收入情况的专题工作报告,对推动这部法律的正确实施,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二是把监督工作与改进执法结合起来。能否把改进执法的措施落到实处,是检验监督效果的重要标志。为此,常委会要求各有关部门按时反馈审议执法检查报告和专题工作报告后的整改结果,建立起向常委会报告改进执法情况的制度。对执法检查后提出的修改法律的建议,常委会也重视在审议相关法律草案时加以落实。三是把监督工作与落实常委会通过的监督决定结合起来。为了贯彻执行好常委会关于加强对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监督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厉行节约,杜绝浪费,遏制腐败,常委会加强了对中央预算的初步审查,开展了对部门预算的审查。去年,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提交了26个部门的部门预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大了省级部门预算的审查范围。对预算外资金,也加大了监督的力度。四是把执法检查与督促有关机关纠正重大违法案件结合起来。

对常委会检查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时提出的10个案件,督促司法机关逐件进行调查,并将查处情况向常委会作了汇报。五是把执法检查与新闻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为加大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新闻单位配合开展了以“保护长江生命河”为主题的采访报道活动,推动了这部法律的实施。

代表工作进一步改进。 为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有关议案的意见,扩大了全国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范围,并请代表在会前开展调查研究,为常委会提高审议质量,作出更加符合国情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代表视察办法也作了改进,本次大会前,安排在京全国人大代表回原选举单位参加视察。为了更好地发挥香港、澳门全国人大代表的作用,常委会组织港澳代表分别到贵州、甘肃、湖北、安徽进行视察,增进港澳代表对中西部地区的了解。台湾省的全国人大代表也到福建进行了视察。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是本届人大以来历次会议最多的一次。对议案中提出的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建议,有不少已被常委会采纳。全年通过的16件法律中,有15件是根据历年来代表提出的议案制定的。国务院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常委会还认真办理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对反映的问题,有的组织了专门调查,有的转给有关地方、部门处理。

对换届选举工作给予指导。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全国乡级人大的换届选举陆续展开。常委会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搞好这次选举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还专门举办了培训班,对选举工作可能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常委会还分别审议了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办法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与地方人大的联系得到加强。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门委员会的同志到地方进行调查研究时,注意听取地方人大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召开了地方人大贯彻立法法工作会议,总结交流了做好地方人大立法工作的经验。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机关,经常与地方人大相关部门共同研究依法履行职责中遇到的问题。常委会机关还先后举办了30多个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帮助地方人大加强了干部培训工作。地方人大也帮助全国人大常委会做了许多工作,如协助征求对有关法律草案的意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反映法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推动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

积极开展对外交往。 一年来,常委会加大了对外工作力度,先后接待了近百个外国议会代表团组来访。通过这些交流,增进了友谊,扩大了共识,加强了合作。一些原来对我国还不了解的议会人士,亲眼看到我国改革开放的巨大进步后,增进了对我国的了解;一些原来对我国有误解的人士,也根据耳闻目睹的事实,消除了一些误解。常委会还通过高层交往、有计划地组团出访和考察、参加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举办的会议等多种方式,同各国议会界人士广泛接触、坦诚对话,既宣传了我们自己,也了解了外国法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针对少数西方国家议会审议或通过干涉我国内政的议案,外事委员会及时发表声明和谈话,表明我国的严正立场和态度。常委会还通过与欧美国家议会建立的对话机制,加强相互间的了解,并针对损害我国家尊严和利益的问题,进行了严正的交涉和说理斗争。

常委会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常委会组成人员重视学习和作风建设。先后学习了江泽民同志的“七一”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了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决议,并认真贯彻落实到依法履行职责的各项工作中去。为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律制度的学习,举办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现代企业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物权法律制度、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加入世贸组织与我国法制建设等法制讲座,既使常委会组成人员了解法律制度的发展情况,也为常委会审议相关法律草案作了准备。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还围绕审议的议案,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加深了对实际情况的了解,提高了议案审议的质量。常委会机关也进一步加强了学习和作风建设,各方面工作都有改进,为代表大会、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和全国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服务。

一年来,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立法工作的进展情况,与形势发展的需要和代表们的要求还有距离。主要原因是:有的法律草案,由于在起草阶段对有争议的问题研究论证不够充分,提请常委会审议后不能及时出台;有的法律草案,由于所涉及的体制还处在改革的过程中,对相关问题作出法律规定的条件还不成熟,起草工作未能完成。对监督工作,代表们普遍要求加大力度,常委会也作了努力,但实际效果还不够理想,主要是听取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提出改进执法的意见后,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的力度还很不够。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的工作,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备案审查启动程序,把被动审查和主动审查有机结合起来,以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常委会机关的作风建设,还存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总结地方人大经验不够等问题。

各位代表:

今年是本届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常委会将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作为根本任务,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努力完成本届任期内常委会的各项任务。

(一)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本届人大组成以来的四年中,在党中央领导下,在以往几届人大工作的基础上,又通过宪法修正案1件、法律58件、法律解释4件、关于法律问题的决定20件,以宪法为核心、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更加完备。但是,我们面临的立法任务仍然十分繁重。在新的一年里,常委会将根据改革、发展、稳定的需要,并围绕在本届人大任期内初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做好有关法律的制定、修改工作。在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方面,要抓紧制定监督法,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关于监督法的制定,代表们非常关注,常委会对此十分重视,列入了立法计划,组织了专门的起草小组,已形成了监督法初稿,但对其中的一些重要内容,还需进一步调研论证,以便统一认识。我们将继续努力,抓紧完成监督法草案的起草工作,提请审议
。在民法商法方面,要加快物权法的起草和民法典的编纂工作。在行政法方面,要加快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的制定工作。在经济法方面,要制定政府采购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农业法。在社会法方面,要制定科学技术普及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完善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法律。

常委会还将根据我国已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制定、修改有关法律。要抓紧修改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保险法。对制定反垄断法、修改对外贸易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有关问题,要抓紧研究,及时提请审议。要加强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工作。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也要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情况,继续抓紧清理和修改。对于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清理、修改,既要严格遵循世贸组织的规则,又要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规则,保护和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

为完成今后一年繁重的立法任务,必须把是否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繁荣和弘扬社会主义文化,反映和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要加强统筹协调。对一些重要的、急需的法律草案的起草工作,要落实进度,及时解决遇到的难点。承担法律草案起草任务的有关部门,要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加强调研论证,保证按时高质量完成起草工作。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加强协调,保证重要法律及时出台。立法工作既要加快步伐,又要讲求质量,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要继续防止通过立法不适当地维护或扩大部门权力和保护地方利益的倾向。要在立法工作中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公布法律草案等各种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意见。要通过分组审议、联组审议、三审制等审议形式,进一步扩大审议法律草案的民主程度,使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切实可行。

地方性法规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十多年来,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了约9000件地方法规,为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为各地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地方立法积累了宝贵经验。主要做法有:

确保法制统一。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进行地方立法,确保制定的地方性法规,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注重地方特色。从本地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需要规定什么就规定什么,使地方性法规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真正对地方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起到促进和保障作用。

依法试验探索。除法律规定必须由国家立法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先行制定地方性法规,为制定全国性法律积累经验。

坚持党的领导和群众路线。在制定的法规中,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

我国地域广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规范地方事务,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要研究、总结地方人大的立法经验,相互学习,共同做好立法工作,以加快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二)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

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人大行使监督权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以下原则:第一,依法监督。人大应当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第二,集体行使职权。人大实行集体负责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使监督职权。第三,不包办代替。人大监督行政、审判、检察机关的工作,但不代行它们的职权,而是督促和支持这些国家机关更好地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实际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执法检查,是监督宪法和法律实施的重要工作,对于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促进宪法、法律的贯彻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具有重要意义。今年,常委会将对食品卫生法、矿产资源法、种子法、消防法等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为了提高执法检查效果,必须使这项工作规范化。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执法检查报告,应当对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作出分析,提出改进执法、完善法律法规的建议;常委会审议执法检查报告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常委会在必要时可以对报告作出决议,或提请代表大会审议;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在规定期限内将改进执法的情况,向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违法事件,可以交有关专门委员会调查、提出报告,也可以要求有关部门限期处理并报告处理结果。对特别重大的违法事件,常委会可以依法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执法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重大违法事件的处理结果,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群众和舆论的监督。此外,这几年对一些重要法律连续检查、上下联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跟踪监督的做法等,也要加以坚持,并继续总结提高。

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及其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专题工作报告,是常委会开展工作监督的一种基本形式。今年,常委会将就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关心的问题,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保障妇女权益、林业生态建设、安全生产、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方面的专题工作报告。为了使常委会对专题工作报告的审议取得更好效果,有关专门委员会应在听取报告前提前介入,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并可安排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国人大代表,对有关方面的工作进行视察。必要时,常委会可以把审议专题工作报告与对有关方面的工作进行评议结合起来,并对专题工作报告作出决议。

对计划、预算的审查监督,是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要进一步贯彻预算法、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和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完善对计划和预算的审查监督程序。加强对国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部门预算和决算的审查监督,加强对预算外资金和预算超收资金使用的监督,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制度。

多年来,地方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对地方人大监督工作进行积极探索,拓宽了监督渠道,加大了监督力度。如对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情况进行工作评议;对决定重大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对本级国家工作人员开展述职评议;人大代表接受选民监督等。常委会支持地方人大继续进行监督工作的有益探索和实践,并将及时总结经验,在条件成熟时作出法律规定。

(三)做好代表工作和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做好代表工作,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代表法颁布实施十年来,各级人大为贯彻这部法律,在改进代表视察工作、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发挥代表的作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开拓性工作。各级人大代表首先要求自己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严于律己,同时努力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依法行使国家权力,认真履行了代表职责。常委会将和地方人大一起,进一步探索、总结新形势下做好代表工作的办法和措施,使这项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目前,乡级人大的换届选举正在进行。今年下半年开始,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的换届选举即将展开。全国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也将在明年一月底前完成。换届选举是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加强国家政权建设,保证我们国家继续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将依照宪法、法律规定的职责,做好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要在选举工作中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结合起来,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行为。通过换届选举,把大批忠于宪法、法律,努力实践“三个代表”要求,有较高素质,朝气蓬勃、开拓进取的同志,选进国家政权机关。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是他们依法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重要权利。常委会将依法做好香港、澳门选举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有关工作。

几年来,地方人大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地方人大工作的指导,并对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进和加强人大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年适当的时候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和研究大家的意见。

(四)进一步做好外事工作

当前,国际形势错综复杂,但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的主题,世界多极化与经济全球化趋势继续发展,我国面临的国际环境,依然是机遇大于挑战。常委会将按照国家对外工作的总方针,结合人大特点,进一步加强与外国议会和国际议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继续保持与外国议会领导人及各国议会联盟理事会的交往,积极开展与周边国家议会的交流合作,加强与欧美国家议会和议员的实质性对话,巩固与其他发展中国家议会的合作。今年,亚洲议会和平协会第三届年会和亚洲议员人口与发展论坛第七次会议,都将在我国召开,要精心做好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工作,保证会议圆满成功。

(五)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贯彻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人民群众中,特别是在各级领导干部中,树立法制观念。常委会要督促第四个五年普法教育决议的执行,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依法管理的水平。要进一步办好《中国人大》半月刊和中国人大网站,支持人民日报办好《民主和法制》周刊和《中国人大新闻》网站,支持各新闻单位宣传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的工作。要配合国家的中心任务,结合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的需要,继续举办法制讲座。

今年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宪法以法律形式确认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奋斗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是国家的根本法。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常委会将组织一系列纪念活动,广泛深入地宣传宪法,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要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自觉地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的实施。各位代表:

今年是进入新世纪后重要的一年,我们的任务是光荣而艰巨的。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要认真学习、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按照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的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把切实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再接再厉,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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