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积极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金哲洙 领导干部 论坛

2002-04-1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面对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确定的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这一历史性任务,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的优势和作用,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已成为当前推进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课题。

一、高校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传统意义上的高校以培养人才为主,而现代新型高校则越来越多地承担起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重任。尤其是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方面,高校更是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从发达国家发展高新技术的历史来看,许多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科技突破都是依托高校产生的,世界著名的高技术新城无不依托于一所或几所研究型大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校在邓小平同志关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理论指导下,努力贯彻落实“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发展高科技及产业化,加强基础性研究”的科技工作方针,坚持走产学研结合的道路,加强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在此过程中,高校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高校作为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和重要阵地,能源源不断地培养、提供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后备人才。这些人才将是知识不断创新、技术不断发明的源动力。二是知识优势。高校作为传授、探索、创造知识的重要场所,其所承载和蕴含的知识存量十分丰富。这些知识一旦和生产要素有机结合,即能转化为一种巨大的力量。三是创新优势。发挥高校这种创新优势,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开展科技创新,多层次、多模式开展产学研结合,会进一步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二、高校应把技术转让作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本形式

虽然很早就有人提出,高校应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孵化器。但是,对于高校的孵化器作用,我们认识得还不够全面,探索得也不够深入,实践结果并不是很理想。

在美国,高校技术转让主要是通过专利保护和许可方式,将科技成果转移至企业界。至于这些企业是社会的企业还是师生创办的企业都无关紧要,高校自身不去创办企业。高校技术的转让,不但大大提高了科技成果转化率,为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而且给高校带来丰厚的收益,为高校的发展和科研再投入提供了部分资金保障。

与此相比,我国高校技术转让方式有很大的不同。最大的区别就是,高校大都自己办企业,直接转化科技成果,已成为高校技术转移最主要方式之一,而且这些企业多数经营管理能力和效益水平较低。特别是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长期维持在低水平,普遍存在成果多、转化少和转化后经济效益不高的状况。在现阶段,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究竟采取何种途径,主要取决于学校自主经营能力和成果的特点。但事实表明,高校通过校办企业直接开发和经营科技成果,有着天生的诸多局限性。一是现代高校的基本功能是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但目前许多高校缺乏科技成果的自主开发和经营能力,更缺乏有企业家才能的经营管理者,高校自己经营企业是很难经营得好的;二是高校自己办企业来开发和经营科技成果,占用了骨干教师大量的精力,而且造成高校有限资源的分散,教学和科研工作就难以得到保障,直接影响了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三是校办企业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存在着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和弊端,技术成果研制者和企业经营管理者与他们的成就之间缺乏切身利益的联系,也使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难于充分发挥;四是很多科技成果的开发需要很大的投资或特定的生产线,如果从基本建设投资开始,不仅产品成本增加,更可能延误成果的转化,贻误商机。这些都说明,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不是直接转化成果,而主要应是技术转让。

三、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是创新体制和机制

科技成果是技术创新的结果,而科技成果转化则需要体制和机制的创新来做保证。与国外一些高校相比,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根本的还是体制僵化、机制不活。因此,我们要从创新体制和机制入手,加大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力度。

(一)尽快改变高校直接办企业的管理模式。从道理上讲,高校不能直接办企业,而应多做孵化器,主要是通过孵化人才、孵化技术达到孵化企业的目的。但从实际情况看,我国高校已经普遍办起了企业。对于高校现有的校办企业,要大胆进行改革,从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行转制,把高校对企业的管理者身份变为出资人身份,最终通过股权转让等方式建立起高校撤出机制。

(二)积极鼓励高校科技人员和师生创办民营科技企业。目前我国科技企业中公有制比重偏高,具有较大的体制性障碍。创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要把调整所有制结构作为重点,注意发挥民营科技企业的作用,特别是要注重发展股份制科技企业。现在国内有的高校已经采取股份制的方式来实现科技成果的转化,合作者中还有自然人。这是一种新体制、新机制的模式,应该成为今后转化高校科技成果、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方向。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很重要的一个途径是通过灵活的政策,鼓励高校科研人员和师生走出校门,创办、领办民营科技企业。

(三)对不同类型的高校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要有不同的要求。高校在办学实力、专业特色、科研条件等方面都有很大区别,因而在开展科研及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就不可能是一个模式。对不同类型的高校要区别对待,当前要重点抓好综合性大学、有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高校和科研实力较强的高校,发挥好他们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其他高校也要根据自身实际确立不同的科研方向,形成各自的特色学科和特色科技成果。对于形成特色的科技成果,要集中力量搞好开发,加快其转化应用过程,增强自身的竞争优势。

(四)努力提高高校科研的自主能力。目前,我国高校科研项目多数是在国家和省市政府已有项目中争取的,很少有高校依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的。要让有条件的高校根据自己的办学目标兴办一批紧跟高科技前沿的学科和研究机构,加大经营管理、专利技术转让、产品开发等实用课程分量。要在高校推进科研和研究生培养的一体化,促进以教授为核心、以研究生为主要成员的研究机制的形成。同时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并以此为根据确定对各高校科研支持的力度和方式。政府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减少行政审批环节,给高校以更多的办学和科研自主权。

(五)建立有利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政策激励是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条件。从考察情况看,这种政策激励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政府通过竞争方式把绝大多数基础研究项目交给高校,并保证充足的科研经费,更重要的是这些科技成果的所有权归属高校,企业和基他机构资助下的科技成果所有权通常也归高校;另一方面,校方在专利转让的收入分配上采取鼓励政策,将专利申请费、技术转让办公室的办公费用从专利转让毛收入中扣除后,由发明人、发明人所在院、发明人所在系按一定比例分配其余的专利转让收入,以提高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我们也应该通过政府对项目支持方式增加高校科研经费,同时制定相应的政策,明确高校科技成果归学校和研制者共同所有,并允许研制者分享技术转让收入,把技术要素参与分配真正落到实处。

(六)建立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多渠道投资体系和中介组织。从国际通用模式看,解决高校科技成果开发与转化资金问题,大都有风险投资公司的参与。从我国实际情况看,一方面,应该按照国际惯例,紧密结合实际,以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原则,扩大风险投资的资金渠道,引导风险投资业加快发展;另一方面,高校要以具体科技成果积极争取企业和社会的投资,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建立起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体系。此外,要在高校设立科技成果转让中介组织,培养、招聘一些既有技术背景,又懂法律、经济和管理,还要擅长谈判的人来专门负责专利申请和技术转让。

总之,高校要以科技成果转化为主,大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通过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多渠道、多途径实现产学研结合,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做出应有贡献。

(作者为吉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