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22日电 为规范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该标准规定了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将丧失劳动能力分为完全丧失和大部分丧失两个档次,并规定了具体的鉴定标准。该标准适用于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时,对其身体器官缺损或功能损失程度的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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