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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举行法制讲座

2002-04-29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沈路涛、邹声文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26次法制讲座。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主持讲座并强调,为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农业法律制度。

今天法制讲座的题目是关于我国农业法制建设的几个问题,主讲人为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曹康泰。他首先介绍了我国农业法制建设的基本情况,并阐述了对加强农业法制建设的几点认识和体会,以及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农业法制建设需要研究处理好的几个问题。

在讲座开始前,李鹏发表讲话指出,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带有战略性全局性的根本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措施,逐步完善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深化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保障和促进了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党中央于1998年召开十五届三中全会,专门研究了我国的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通过了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李鹏说,在出台一系列有关农业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的同时,党和国家还高度重视依法保障和促进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发展。在立法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和修改了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土地管理法、种子法、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沙治沙法、气象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乡镇企业法等专门法律,还在其他相关法律中对有关农业问题作了规定,基本形成了保护农民利益、促进我国农业发展的法律体系框架。在执法监督方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连续多年对农业法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李鹏说,应该看到,农业仍然是我国的弱势产业,农民收入增长缓慢仍然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难点。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国农业的发展又面临新的更大的挑战。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农业法律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抓紧有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重要法律的制定和修改。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田纪云、姜春云、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彭云、何鲁丽、周光召、丁石孙、成思危、蒋正华和秘书长何椿霖等听取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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