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报废制度:妨碍轿车进入家庭

2002-07-08 来源:光明日报 朱忠保 我有话说

轿车进入家庭,是人们目前谈论得较多的话题,很多人想买小汽车,但没有买,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价格、养护费、消费观念等因素外,还有一个妨碍小轿车进入家庭的重要原因,即按照国家现行《汽车管理条例》,小汽车要在规定的年限予以报废,不准使用。

关于汽车按年限予以报废的管理条例,显然已经过时,明显落后于现在汽车市场的使用管理现状。当初在制定这一条例时,小轿车一般都属于公车,跑得比较辛苦,可能有的还不到国家规定的报废年限,就远远超过了10万公里,已经成了老牛车,而不能再使用了。所以,为了保证行车的安全,国家规定在一定的年限强制性地予以报废,也是很有必要的。

但是,现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小轿车逐渐大量进入家庭,汽车市场的用车状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如果仍然执行过时的汽车报废规定,显然不符合实际情况。私车在使用时,一是较为爱护,明显地加强了司机的用车责任心,保养要好得多;二是使用率要比公车低得多,除了一些公司企业的老板用车较为多一点外,今后一段时间购买小轿车的将主要是工薪族,而工薪族用车,大多数只是用于上下班,平均每天不到30公里,外出旅行跑长路的比较少,所以一年下来一般不到8000公里,10年也不到8万公里,即使按照现行的报废规定年限12年强制报废,也还不到10万公里,离规定的里程还差一大截;三是由于以上两种原因,汽车本身的安全状况与性能都还比较好,还完全可以用上几年。基于以上原因,一般的工薪阶层人士,花了很大的心血好不容易才买了一辆车,哪个愿意把一辆好好的车予以报废呢?

据悉,国家有关部门打算修改这一不合理的规定,代之以汽车本身的安全、环保、节能“三性”的表现为标准,确定是否予以报废,就比较合乎实际。但是,某些与车辆管理有关的部门不顾国家和消费者利益,不顾市场规律,反对修改现行条例。目前有很多人,在还没有买车之前,就在考虑汽车的报废问题,个人买车是否划算。即使按以上标准进行了修改,人们又担心,按照汽车的“三性”表现作为报废的标准,可能在实际操作上又会出现一些问题和困难,如“三性”以什么为标准,由哪个部门说了算,具体操作时可不可能出现徇私舞弊等。

很多人想买车,但是因为汽车报废问题而有顾虑。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打消私人买车的顾虑,切实保护私家车的实际合法利益,有关部门应该迅速加以解决,不然会妨碍小轿车大量进入家庭。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