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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卫生所不可一撤了之

张中岳教授致函本报提出
2002-08-02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范又 我有话说

本报讯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大多数企业、事业单位都设有医务室、卫生所等规模或大或小的医疗机构。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后,这类医疗机构何去何从?不仅有关的医务人员关心这个问题,多年来常在卫生所看病领药的广大职工也十分关注它的命运。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北京化工研究院离休干部张中岳教授近日致函本报,呼吁医改中要慎对各单位的卫生所,不可一刀切、一撤了之。

张中岳教授认为,从医疗保健角度看,许多卫生所实际上早已发挥了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作用。一些办得较好的卫生所,对服务对象的宏观情况比较清楚,往往在某些流行性疾病初起之时就能及时采取简便、经济、有效的措施进行防治,避免了疾病发展蔓延。尤其是一些专业性科研或生产单位,因特殊的工作环境,容易发生某些慢性病或突发疾病,其卫生所经长期积累,一般都形成一套独到的卫生保护措施,能够为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张中岳教授列举了他所在单位的事例:曾有人在工作中发生急性呼吸性中毒、眼睛被碱性液体损伤等事件,均由于单位卫生所在将病人送往医院治疗前及时作了合理的紧急处理,控制了病情发展,赢得了时间,最终取得满意的治疗效果。

那么从经济角度看,单位卫生所是否该取消了?张中岳教授认为,对一个单位而言,取消卫生所后,似乎节省了一部分人员、设施方面的开支,但是不能忽视由此带来的潜在的经济损失。例如很多人遇有头痛脑热,在单位卫生所就近看一看,吃几包感冒冲剂,很快就好了;如果去医院,要花钱挂号,等候看病,还会开出几十元甚至上百元的药,不少人因此有病也不去看,于是,有可能因治疗不及时,小病拖成大病,结果反而支出费用更多,给工作造成的损失更大。张中岳教授认为,这些账都不能不算。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在涉及经济效益的问题上,衡量一项举措的准则,应当是能否取得最大的边际效应。就卫生所的取舍而言,最大的账是看它的服务对象集体健康状态如何,是不是花了最少的医疗费用取得了最大的健康效果。这需要通过非常细致、慎重的调研才能作出科学判断,其中涉及专业性很强的处理技术。

张中岳教授建议:1、应看到卫生所也是一项值得重视的卫生资源,对其去留,应持慎重态度,按科学精神办事,不要轻易让这支队伍散失了。2、对现有卫生所的工作及其作用应进行总结,作出客观的评价。3、在尚有经济能力的单位中,可以保留卫生所,将其作为社区医疗卫生的一个组成部分。4、鉴于卫生所的去留是一个涉及面很广、关系到很多人健康的问题,应当在公开、透明研讨的基础上作出科学决策,以免队伍散失后,发现明显的负性影响,再回过头来补救。

编后单位卫生所处于工作第一线,卫生所医务工作者对所在单位人员的身体状况、卫生问题有比较清楚的了解和认识。它们是我国卫生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国家医疗体制改革中,对于这些卫生所如何处理,应慎重对待。张中岳教授提出的这个问题,值得我们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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