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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电信业基本特性

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指出
2002-08-21 来源:光明日报 林立 我有话说

日前,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在全国通信管理局长座谈会上讲话时指出,面对国际电信业下滑的形势,要正确认识电信业的基本特性,恢复电信业的基本面目,将其作为一个服务于广大老百姓的、利润率不是很高的基础性行业来看待。

吴基传说,在认清电信业特性的基础上,要认真处理好电信发展中的四个关系:技术的先进性与实用性的关系,市场竞争的扩张性与市场监管理智性的关系,新技术采用与传统业务更替的关系,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关系。吴基传强调,这些年来,我国电信业走出了一条“在发展中改革,在改革中发展”的道路,无论是发展速度、技术水平还是网络容量都处于世界前列。如果没有这样的速度和基础,就谈不上产业地位的提高、职工生活的改善和对信息化的支撑,电信业改革也就无法进行。当前,电信改革的基本框架已经确立,但不等于改革已经完成了。改革有一个发生、发展、成熟、完善的过程。对电信企业来讲,改革是要尽快转变观念、改善管理、提升服务水平,而不是换换牌子就行了。

对通信监管部门来说,改革只是建立了框架,要做的工作还很多:过去是一家,现在是几家,如何维持市场秩序?电信政企分开后,监管如何依法进行?中国的电信监管部门既要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又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电信监管体系,既要了解国际成功经验,又要结合国情,发扬传统。当前,我国电信业的发展、改革都处于初始、起步阶段,电信立法、技术体制、码号频率等方面都有大量工作要做。正确认识这个阶段,既要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又不能操之过急。

信息产业部张春江副部长在会议总结讲话中认为,中国电信业这些年发展步伐稳健,走出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坚持按照电信的基本规律办事,保证了垂直管理体制的建立;推行稳健的产业政策,在3G牌照拍卖的热炒中保持了清醒头脑;客观看待因特网的发展,既肯定其价值和作用,又不跟风炒作、无限夸大,避免了出现大的网络泡沫;坚持依法进行行业监管,相继出台了一些电信的法规、规定,为《电信法》的出台奠定了基础;不论电信业如何改革,始终反对重复建设;在资费调整上坚持结构性调整,实现了资费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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