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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加速市场制度成熟

经济访谈(39)
2002-10-14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张玉玲 我有话说

记者:根据您对欧美市场的研究,可否谈谈中外市场的差距?

萧琛:可以说现阶段中国还属于“准新兴市场”,泰国、韩国等属于新兴市场;日本、欧洲等属于成熟市场,而美国属于“后成熟市场”。

记者:什么叫“成熟”,“准”的含义又是什么?

萧琛:市场机制可以分成三个层面:运作系统、干预系统和支持系统。每个系统都有成熟与否的标志。例如在运作系统,市场的交易空间就可以划分成投资、消费、劳工三大块。而在每个交易空间,都存在两个对立的利益集团:投资人与筹资人,消费者与售货商,工会与雇主协会。市场制度的进步都是在这三对势力较量的过程中发生的。当每一对势力都变得可以相互制衡的时候,该市场就可谓成熟。成熟的内涵是:市场制度从此只能顺着一条良性轨道持续地发展下去。至于在新兴市场之前加上了“准”的问题,为的是区分发展中经济的一般和特殊,转轨经济是一种特殊的发展中经济。

记者:“准新兴市场”中,消费者、投资者心想事成的机会是否要少些?

萧琛:准新兴市场可以理解成一种转轨中的新兴市场。转轨是一个制度集向另一个制度集的嬗变。而在嬗变发生之前,许多原先的手段,都有一个逐步“推陈”和“破旧”的问题,否则,市场制度大厦所要求的要素流动和自由配置的土壤就无从形成。在推陈出新过程中,一般说来,鱼龙混杂、“造租”“寻租”的情况会比较多。

此外,消费者保护成本也需要时间积累。长期以来,国内消费者保护主要仰仗“国优”、“部优”、“打假”、“质量万里行”、“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办法。这种办法特征有二:一是组织机制上只能靠行政中介,而行政中介难以出于切身利益的考虑去进行审视和监督;二是在时间上只能是回合式或阵发式的,这很难抑制持续的暴利动机。所以,消费者必须有自己的社团和声音。而这些显然需要成本。

记者:加入世贸后,您认为中国的消费市场会发生哪些变化?

萧琛:从经济学看,加入世贸就是进口一项“制度(公共)产品”。这个产品的基本精神是“法治”,是“先规则”和“显规则”。这对于“造租”和“寻租”显然是一种抑制,对于“明明白白的消费”显然是一种保障。市场运作需要提供信息、帮助融资、分散风险和实施仲裁等干预功能,而法治精神对于这些功能的合理化、从而对于理顺市场交易规则都会有积极的加速作用。

加入世贸组织,首先是厂商间的竞争会加剧。这有利于消费者选择权的扩大。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其次,各种保护消费者的组织、机制和媒介,各种维护市场秩序的公共性强而行政性弱的组织(也许可以类似国外的FTC、FDA、商品检测等独立机构),会逐步出现并将持续地发挥作用。再者,消费者的信息劣势将会得到缓解。商业电台、消费者报刊、网络园地,还有各种“企业形象指数”、“商品质量、销售量排名”、BBB(抱怨机制)等,都在可期待之列。最后,一旦竞争机制理顺、规模经济上去、消费价格下来、服务机制到位,则产值、工资、价格之间就会出现良性互动关系。消费者保护成本也将逐步成为有源之水。买卖双方就可能长期持续良性地合作下去。

萧琛:1949年生于江苏,毕业于北京大学和美国马里兰大学的经济学系。现为北京大学国际经济贸易系主任、教授和博导,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学部学术秘书、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转轨经济教育咨询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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