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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大学生的基本素质要求

2002-12-05 来源:光明日报 江西财大 李春根 我有话说

编者按: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发一周年之际,由中央教科所德育研究中心、光明日报教育部、中国教育报、中国少年报联合主办的公民道德建设征文活动评选揭晓。本报从即日起将陆续刊登部分获奖文章。

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共中央下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是高校今后一段时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在此,笔者着重谈谈当前较突出的诚信问题。

诚信的基本内涵,包括“诚”和“信”两个方面。《周易》有“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孔子曾说:“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见《论语·颜渊》)。古人关于“诚信”的上述代表性观点,在今天仍具有现实意义和借鉴价值。那么,当前大学生的诚信状况如何呢?

用一句“诚信危机”来概括并不为过。一位中国银行的同志说,在某校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协议的218名97级学生中,截至2001年11月,仅有3名学生毕业后与中行联系还贷事宜,该同志坦言,国家助学贷款迟迟难以推动,大学生信用状况是其中一个突出因素。目前,我国全社会的个人信用体系尚未建立。有一个不可小视的现象是,2001年全国许多高校几乎是不约而同面临着严重的学生欠费问题。我想,除了一部分学生确实是无力负担高额的学杂费外,更深层次更本质的原因可能是:大学生诚信的“危机”。与此同时,目前社会上假文凭、假证书、假学术之风也刮及高雅校园,难怪莘莘学子为之躁动不安,急功近利,一些学生不守诺言、作风虚浮、毕业违约等不良现象有所抬头,“诚实守信”这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被抛于九宵云外,这样培养出来的“建设者”、“接班人”要么是营养不良,要么是底气不足,总之是“跛脚”的。

“诚信”是处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个人之间相互关系的基础道德规范,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行为规范,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基本素质要求。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全社会各个单元都要坚持以诚为本,以诚立信。党和国家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并重,具体落实到高等学校就是要坚持依法办学与以德治校并举。我们呼唤建立规范、科学、操作性强的大学生诚信度评价体系,同时,再好的评价体系也替代不了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党员和干部的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因为身教重于言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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