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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大放光彩的13年

2002-12-30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王小润 我有话说

在对产业经济发展的描述中,旅游业在国际上被称为朝阳产业。

这轮朝阳上世纪80年代在我国初升,但大放光彩却是在上世纪90年代以后。199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了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在《决定》中,进一步了明确旅游业是第三产业的重点。1993年,国务院办公厅又批转了国家旅游局《关于发展国内旅游业的意见》,将“搞活市场,正确引导,加强管理,提高质量”作为当前国内旅游业发展的方针。由此,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相继把旅游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明确提出把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重点产业或先导产业来发展。

旅游人数高速增长

社会对旅游业地位的认可,促进了“国家、地方、部门、集体、个人一起上,自力更生与利用外资一起上”投资方针的进一步落实,我国旅游业的基础设施得到迅速改观,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的交通、住宿,以及提供旅行服务的旅行社,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以创建优秀旅游城市为目标的旅游环境建设,也在100多个城市启动。人们潜在的旅游愿望,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新工时制的实行,化为行动的热潮。

1993年到1995年连续三年,我国国内旅游的人数每年呈20个以上的百分点递增,旅游人数从1992年的3.30亿人次上升到1995年的6.29亿人次,至2001年达到了7.84亿人次。在国内旅游收入增幅最高的1995年,总收入达到1375.7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幅为34.4%。2001年国内旅游总收入达到了3522.4亿元,这是连续第6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

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为了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有效地拉动国内需求,1998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旅游业与房地产业、信息业并列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这一决定对旅游业的大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1999年9月,全国人大又通过了关于延长国家节假日的决议,形成了每年春节、“五一”、“十一”3个7天长假的格局。接着2000年6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家旅游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若干意见的通知》,经过各级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从当年“十一”开始,在近两年的每个长假里,旅游市场规模稳步扩大,安全问题得到切实重视,旅游秩序普遍良好,旅游质量不断提高,接待人数和旅游收入递增明显,较好地实现了“安全、秩序、质量、效益”的四统一,成了名符其实的“旅游黄金周”。

2001年,中国国内旅游人数达7.84亿人次,占世界60多亿旅游人次的十分之一强;当年,全国国际国内旅游总收入4995亿元,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5.2%。中国的国内旅游市场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旅游市场,这个市场的兴起促进了中国旅游资源多层次的开发利用,发挥了旅游设施的经济效益,使旅游产业向着规模化的方向发展。同时带动了一大批相关产业的发展,全面夯实了我国旅游产业的基础。而且,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进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活动中,国内旅游也发挥了特殊的积极作用。

出入境旅游市场不断拓展

13年来,在国内旅游蓬勃兴起的同时,我国的入境旅游市场也出现了新的变化。旅游业全面加强了对海外旅游市场的促销。从1992年首次中国友好观光年开始,连续10年的主题年促销活动,以山水风光、文物古迹、民俗风情等不同的主题,强化了我国丰富自然景观与古老文明的形象,有效地拓展了我国的入境旅游市场。在这10年中,尽管经历了亚洲金融危机和美国“9.11”事件的冲击,但我国的入境旅游却保持了持续的增长,入境旅游的人数从1991年的3334.98万人次增长到2001年8901.29万人次,其中,入境旅游的外国人于2000年首次超过1000万人次,达到了1016.14万人次;国际旅游的外汇收入在1991年的28.45亿美元的基础上持续增长,于1996年超过百亿美元,2001年又达到177.92亿美元。我国入境旅游两项最重要指标的世界排名,比1991年分别提升了7位和16位,双双居于世界第5。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出境旅游也进入了富裕起来的中国老百姓生活之中。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我国旅游业的发展阶段,继90年代前后开放港澳游和边境游,1997年3月,国务院批准实施《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我国因公因私出境人数达842.56万人次,其中经旅行社组织的自费出国旅游人数为181万人次。2001年这个人数已经猛增到370万人。世界旅游组织预测,到2020年,将有一亿中国人到国外旅游。我国正在成为新的旅游客源输出国,受到世界各国的瞩目,目前世界许多国家及地区纷纷在中国设立旅游办事处,并加强了旅游促销活动。

为保证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我国旅游业的法制建设受到了广泛的重视。13年来颁布或修改后实施的一些有基础性意义的法规、规范和标准,涉及到市场规则、投资体制、行业管理、旅游者权益等等,不但为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拓展了空间,而且较好地规范了行业管理工作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为旅游市场的繁荣和维护旅游者的权益提供了更为可靠的保障。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根据本地旅游业发展的情况,纷纷出台的地方法规、管理条例和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更加完善了我国旅游法规体系的框架,构筑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旅游业发展的初步法制体系,为下一步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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