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夜间照明也应有规划

2003-01-02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张玉玲 我有话说

“白天绿起来,晚上亮起来”、“白天看景,晚上看灯”,现在城市越来越重视夜景照明,各地的亮灯工程、亮化工程、光亮工程也纷纷出台,在夜景照明和路灯改造中更是不惜重金,投资少则百万元,多则上亿元。在城市建设、交通等规划已被人们所接受之时,夜景照明规划还是个新概念。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事先没有夜景照明规划或不按规划办事,夜景照明建设往往是事与愿违,花钱费力不讨好。

不要在美容中毁容

一个饭店为了美化夜景,吸引顾客,在只有三层高的楼房上安装了30多万元的通体发光光纤作建筑轮廓照明灯,可不到2个月就全部拆除了。原因在于,没有论证和规划,不知道这费钱的光纤灯并不能起到良好的显现轮廓的效果。还有一个中等城市的办公楼,红砖楼用上绿灯光,再用红光勾边,如此浓妆艳抹,其夜景效果比不装扮更难看。像这样由于没有夜景照明规划,各单位自发行事、各自为之地设计夜景灯光,有的是用光不当,采用大红大绿的光,虽争艳夺目,但与建筑的风格、功能不配,与墙面色彩和环境不符;有的只是装些灯把建筑物照亮或加点彩就草草完事,不能表现建筑物特点和城市风格。如此一来,整个城市的夜景景观零乱,该亮的地方不亮,不该亮的地方反而很亮,没有主次和特色,就是亮的地方也与城市特色不符。

没有规划设计,有些灯饰晚上的照明效果不错,可白天一看,灯具及其支架的造型、颜色和用料很不美观,粗制滥造,与建筑物及周围的优美环境很不协调。还有一些灯安装得低,有的甚至直接放在地上,灯的供电线乱拉,如一团乱麻,既不美观,也不安全。还有的城市喜欢搞火树银花的槐花灯,一个电杆上要顶108个灯,密密麻麻的灯难以维修和保养,时间一长,灯饰缺胳膊少腿、豁牙裂嘴的情况屡见不鲜。这就需要有夜景照明规划对夜景灯饰的白天景观、安全倾向、维修保养等问题作出规定。

并非一亮遮百丑

夜景照明专家痛心疾首地指出,城市夜景并不是一亮遮百丑,亮了就万事大吉,夜景照明中“亮”所涉及的问题很多,哪些地方亮、怎样亮、亮多少,如何亮得科学、亮得艺术、亮得有特色,这些都应在实施夜景照明工作前研究好。夜景照明规划像一把双刃剑,做得好,可美化城市夜景,优化人们夜生活和投资环境,增加城市的魅力,促进旅游业、商业、服务业和照明业的发展;如果规划设计不好,夜景照明就成为影响市容的败笔,而且还浪费钱财,为业主增加负担。

城市夜景照明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包括城市的建筑物、街道、广场、公园、绿地、水面、室外广告、电话亭、报亭等的照明,只有把这些元素的夜景照明协调地有机组合在一起,进行统一规划,才能形成一幅和谐的夜景画面。在这幅要体现城市气息和特色的照明艺术作品中,要不断增加各种新颖的、超前的照明元素和个体,而且还应对不合理的、不符合总体规划要求的照明进行删减,这样才能达到最佳的整体效果。

目前,一些大城市开始注意到夜景照明规划,首都北京的夜景规划以“十”字为中心,纵向中轴路上的灯光要体现古建筑物的历史特点,而横向东西长安街上的灯光要体现出时代特征。上海形成“兼容并蓄、海纳百川、都市风情、雅俗共赏”四类有特点的建筑灯光类型:外滩的近代优秀建筑泛光照明群体;东方明珠、大剧院等的标志性建筑灯光;虹桥开发区、陆家嘴、徐家汇和淮海路的现代楼宇灯光群体;豫园、龙华塔的中国古典建筑灯光群体。这些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夜景灯光规划,使夜景灯光建设步入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管理轨道,还可在夜景建设中避免资金投向不集中、亮度分布不合理、色彩搭配不协调、个性特征不突出、施工技术不规范,形不成整体格局等问题。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