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努力创建学习型检察院

2003-01-10 来源:光明日报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徐发 我有话说

“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为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公正、高效执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的目标,积极响应江泽民同志“构筑终身教育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的号召,在全省检察机关中深入开展了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和学习型处科室活动。

一、针对检察队伍现状,推行学习型管理模式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的职能,其宗旨是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建立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高素质的检察队伍。在探索提高检察干警素质的长效机制时,我们感到学习型组织为全面提高人的素质提供了新的途径和办法。努力学习,是领导干部修业立身、拒腐防变的最根本途径。所以我们选择了创建“学习型检察院这一管理模式,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提高领导者的管理水平和队伍素质。“学习型检察院就是按照学习型组织理论的要求,在全省检察机关树立终身学习和团体学习理念,不断提高干警的学习自觉性。形成学习加激励的管理模式,使学习成为一种经常化、普遍化、制度化的行为,提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而达到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的目标。

二、从检察工作实际出发,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创建活动的开展

按照学习型组织理论构建学习型检察院,既要解决创建的理论问题,也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我们重点在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内涵、目标、内容、途径、措施和办法上进行了尝试。

(一)制定方案,明确目标。我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开展创“学习型检察院、学习型处科室活动方案,明确了创建活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一是澄清干警模糊认识,提出树立学习是生存和发展需要的理念、不断创新的理念,从思想上夯实创建的基础。二是针对检察队伍素质状况,提出了五项学习内容: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起“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执法理念,做“三个代表的实践者;学习业务,重点学习我国法律和国际法的有关知识,提高法律文化素质和专业能力,提高公正执法和高效执法的能力;学习经济,重点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金融、证券、工商等专门知识,提高查处和预防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水平;学习社会,要求干警深入社会、深入实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为党的中心工作服务,实现办案的政治、法律、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学习典型,在全省检察机关倡导和形成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风气。提出了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五年阶段性发展目标,树立时代责任、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改革创新、科技强检、严格管理、求真务实和廉洁自律八个意识,提高思想、道德、能力、精神、心理和思维六个素质,不断开创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二)强化措施,全力推进。我们针对检察工作的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一是组织专题研讨推进。我们坚持边创建、边思考、边研讨,不断深化认识和推进创建工作。在创建活动中,我们提出了学习观念的“十个转变,又在全省召开了创建工作研讨会,重点研究和探讨创建活动的途径和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学习型检察院的基本特征和开展创建活动应把握的几个关键性问题。各分、市检察院和部分基层检察院也相继召开研讨会,集中解决创建的途径和办法。二是运用典型推进。在不断探索的同时,我们注重总结推广典型,发挥典型的导向和引路作用。三是建立机制推进。我们建立了动力、保障、目标考评、组织领导、检察队伍终身教育培训五个机制,促进干警由被动学习向主动学习转变。全省各级检察院分别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检察长是第一责任人,组建了创建活动办公室,形成了抓创建活动的领导体系。

(三)领导带头,加强指导。在创建活动中,省院和各分、市院注重发挥领导的“带动作用。在学习上、调研指导上、创新工作思路上带动。省院提出2003年我省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改革为动力,更新观念,着力探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以公正和效率为主题,严格执法,着力提高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以创建工作为载体,争先创优,着力提高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奋发进取,开创全省检察工作的新局面。全省各级院的领导都围绕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谋思路,想举措,用创建工作推进业务工作发展。

三、增强创建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探索创建工作的途径和办法

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使创建活动能持续深入地开展,我们将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纳入今后五年我省检察工作目标。

(一)强化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改革开放和依法治国进程将大大加快,大量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新的犯罪类型、犯罪手段不断出现,执法需求与现实执法水平不相适应问题日益明显。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把思考、练习、运用都纳入到学习之中,不断提高个体和团队的学习自觉性。通过提高学习自觉性,营造“人人是学习主人、处处是学习之风”的浓厚氛围,提高干警的学习积极性,加速提高整体素质,确保公正执法、高效执法。

(二)建立共同愿景,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就检察工作来说,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维护司法公正,实现社会正义,是一切检察工作的终极价值目标,这就是我们检察干警的共同愿景。通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树立共同愿景,使干警牢固树立公正与效率的现代司法理念,凝聚向心力,为检察事业发展奉献智慧和力量,推动检察工作加快发展。

(三)营造学习氛围,进一步增强互动力。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我们要在四个方面形成互动力:形成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互动;形成领导带头学和干警自觉学的互动;形成典型引路和整体推进的互动;形成个体学习与团队学习的互动。坚持以点带面推动创建活动,在干警中树立学习与工作统一的观念,强化个体与团队学习的互动性和参与程度,努力营造开放式的学习氛围,不断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培养系统思维,进一步增强创造力。创新是一个人能力中最可贵的能力,其核心是创新思维能力。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最终目的是在个体学习自觉性不断提高的基础上,使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要实现这一目的,就要不断培养和提高检察队伍超越自我的能力。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