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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企业信誉将有案可查

2003-01-24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范又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23日电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透露,为更好地解决医药市场秩序混乱、信用失范问题,药监部门将加强对相关监管主体的信用建设,运用监管手段建立市场信用机制,具体作法如下:

建立涉及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审评、企业审批、认证检查的专家和公务人员“信誉档案”,及时保存并积累专家和公务人员参与活动的记录,适时予以公开,让公众参与监督审评、审批、认证质量。

以对企业市场准入管理、企业日常行为监管等档案数据为基础,建立企业良好行为记录管理系统和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管理系统,及时将经营信誉良好的企业和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向社会公布,以形成市场诚信机制;根据企业的市场信用情况进行分类监督管理,实施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开制,加大失信惩罚;根据企业诚信记录,在企业市场准入环节上严格把关,在市场退出环节上及时清理,以增强企业诚信风险意识,促进行业自律和企业自律机制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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