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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针对男婴比例逐年升高作出规定

2003-01-24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樊云芳、丁炳昌 我有话说

本报讯 海南省从今年起,任何机构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

近10年来,海南省男性婴儿比例有逐年升高趋势,已破坏了少年人口结构。造成这种升高趋势的直接原因,在于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并实行选择性的终止妊娠。

据资料统计,在不受人为干扰的情况下,世界各国出生婴儿性别比是基本一致的,一般在104-107范围内,即每出生100个女婴时,男婴为104—107个。

但是海南省大部分市县,出生的男性婴儿比例明显偏高,远远超出正常范围;经济发达地区男性婴儿的比例更高于欠发达地区;沿海地区的比例最高。

为此,海南省于年前出台了《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今后,凡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凡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均必须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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