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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解决干部“退出难”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干部制度五方面突破
2003-01-24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易运文 我有话说

本报深圳1月23日电 刚刚结束的深圳市组织工作会议提出,深圳今年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将加大力度。其中党政机关干部制度改革要在干部考核、干部任期制、辞职制等五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并选择10个左右的党政部门进行领导干部行使行政权力程序规范试点。

深圳市组织工作会议提出的推进党政机关干部制度改革五个方面的新突破是:一是在空缺领导职位竞争性选拔常规化、制度化方面要有新突破。要进一步规范“差额选拔”、“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程序,建立领导干部竞争选拔考试规则,形成用制度选人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良好环境,充分落实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二是在用制度保障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方面要有新突破。通过对党政机关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进行分析,规范程序,堵塞漏洞,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党政机关的主要行政权力都有程序规范。今年要选择10个左右的党政部门进行试点。三是在干部考核制度改革方面要有新突破。要建立岗位目标考核和素质能力考核相结合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上级行政领导和群众在干部考核中的作用,有效防止评价失真、用人失误问题。要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追究责任制度。四是在完善干部“能下”机制方面要有新突破。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制、辞职制以及调整不称职干部等制度,完善干部“下”的配套措施,切实解决干部“退出难”的问题。五是在扩大党内民主方面要有新突破。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在区级开展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试点。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在区级班子换届中,实行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正职的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由上一级党委常委会提名,全委会审议,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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