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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法院自查自究形成制度

2003-01-24 来源:光明日报 卜云彤 我有话说

海南省法院系统近年加强自查自纠,5年来受理信访举报和新闻媒体监督1126件,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88件,有122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0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曾浩荣介绍说:海南法院系统已形成了督察机构发现错案和违法办案线索、审判委员会定性、纪检监察部门追究责任制度。近3年来,全省法院对1997年以来改判、发回重审的2600多宗案件进行了审查,发现错案和违法审判236件,通报批评、责令检查和其它处理的责任人247人,受纪律处分47人。近3年还精简编制15%,分流人员393人。

省高级法院2002年通过开展2个多月的警示教育,查摆了8类问题,有49人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上缴收受的款物。全省法院还试行告诫制度,对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尚不构成处分的,经查实后,由主管领导谈话,并将告诫谈话情况存入个人廉政档案。目前,全省已对157人进行了告诫谈话,省高院有10人通过告诫谈话退还了长期借用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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