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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霁翔谈改进文物工作

2003-01-29 来源:光明日报 曲冠杰 我有话说

不久前召开的“全国文物工作会议”对我国自“九五”期间至今的文物工作做了全面总结,并对今后我国的文物工作做出规划部署。记者就此采访了履新不久的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

问:1995年西安全国文物工作会议以来,我国文物事业都取得了那些成绩?

答:目前我国有世界遗产28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69处,省级7000多处,市县级60000余处,各类博物馆2000余座。近些年,布达拉宫、独乐寺、瞿昙寺、隆兴寺大悲阁等一批文物保护工程陆续完成,对北京故宫、龙门石窟、云岗石窟等一批“国保”进行了大规模整治,开展了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小浪底、三峡工程建设等文物保护工程。广州南越王宫署、杭州良渚文化遗址、黑龙江阿城金代宫殿、青海民和马厂塬等一批重要遗址因建设项目及时修改规划设计得到妥善保护;湖南里耶秦简、成都金沙商周遗址、西安安伽墓等重大考古发现,极大地推动了对我国古代历史和文化的认识;包括边疆考古、水下考古、航空遥感考古在内的考古学术研究进展加快;夏商周断代工程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中华文明探源课题进展顺利;文物事业信息化建设开端良好;一批古建筑、石窟保护维修,馆藏文物和重要出土文物保护等技术难题得到解决。

去年新《文物保护法》的发布施行,为新世纪我国文物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中央财政用于文物保护的专项经费从1995年的1.29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2.76亿元;地方也普遍设立了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九五”期间达到19.6亿元。

问:成绩确实喜人,但不容讳言的是,问题同样不少。

答:文物遭受破坏的现象还相当严重。首先是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矛盾仍然突出,或在进行基本建设时有法不依、破坏古遗址、古墓葬;或在旧城改造和城市化建设中忽视文物保护,拆毁有价值的文物建筑和历史街区。二是一些地区热衷于在世界遗产地、文物保护的范围内进行缺乏历史根据的复建和新建;或擅自改变文物管理体制,将国有文物的管理权和经营权转移给企业。三是个别政府部门和法人违法的行为屡禁不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言代法、以罚代刑的现象尤为突出。四是盗掘、盗窃、走私等犯罪案件居高不下。

另一方面,在一些问题上还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和理解上的偏差:文物保护体制建设不够完善,文物保护的法规体系建设还亟待加强;一些地方文物行政部门和文物保护机构不健全,经费严重不足,设施落后;文物保护基础工作薄弱,文物登记建档工作不够完备,仍有相当数量的文物保护单位没有制定保护规划。

问:针对现存问题,请问有何对策?

答: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文物工作者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把文物本体及其原生环境的保护和保存放在首位。我们还要构筑完整的文物保护法规体系,抓紧做好修订和完善现行文物法规的工作。

1997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和改善文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将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领导责任制。国家文物局正在考虑制订《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规范》,将“五纳入”的各项工作指标定性定量,使地方政府在工作实践中有所遵循。

还要尽快摸清我国现存文物资源的数量、分布和保有状况。用二三年时间完成所有“国保”的“四有”工作和国家一级藏品档案的建立工作。要通过推进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对各级文物局长、博物馆长、文物保管所所长、考古所所长等进行岗位培训;要逐步实施资质认定、持证上岗的管理方式。重点抓好北京故宫、应县木塔、云岗石窟以及布达拉宫二期、罗布林卡、萨迦寺等一批重大文物保护抢救项目;抓好配合三峡工程、南水北调、西气东输、青藏铁路等重点工程的文物保护项目。在“十五”期间完成北京、天津、四川、重庆、湖北等省级博物馆新馆建设,积极支持财政、邮电、铁道等行业博物馆以及国际友谊、民族生态等特色博物馆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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