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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而优则“选”

■一家之言
2003-01-30 来源:光明日报 周士君 我有话说

许多学校已经在换专业、转系问题上放开,但又都有一定的成绩限制,一般是学习成绩位于前几名的。如此“学而优则‘选’”,其中明显含有诸多不公平甚至不科学的成分。

选专业不应该是部分优秀生的特权,既然是一项大家都应享有的权利,在分配上就更应公平分配兼顾科学合理。但在处理自由选专业的指标时,没经任何中间环节便直接给了成绩优异的学生,显然有失公允。如此操作,还有明显的以学习成绩对欲选专业者一票否决的味道,只要是其成绩没有达到一定分数,面对重新选择自己喜爱的专业这项权利,就连竞争的资格也被剥夺了。所以,同为学生,面对各项权利都应该有平等竞争的机会。

从科学合理的层面讲,将享有选专业的“特权”直接授给学习优秀的学生,也未必科学合理。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让学生选择一个真正适合自己的专业是成就人才的前提条件之一。学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并不一定十分了解所报专业的情况,有些甚至是盲目选择热门专业,而通过一年的大学学习生活后,学生基本能够判断出什么专业符合自己的兴趣,什么专业能够给予自己足够的激情和创造力。既然如此,让那些成绩不好的学生优先选到自己喜爱的专业,才能更好地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从而找到激发他们提高学习成绩的内在动力。如此“化腐朽为神奇”,是雪中送炭之举;而“学而优则‘选’”,则分明乃锦上添花。让大学生重新选择自己的专业,不光是一项权利,而且更是那些当初选错专业的学生重新调整自己人生航向的机会。故如何分配这一机会,就不光应照顾到学习成绩好的优秀生,更应照顾到那些当初选择不慎而“误入歧途”的学习成绩不甚优秀或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从某种程度上讲,把选专业的机会给后者比给前者更有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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