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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道德教育应内化与外化结合

2003-01-30 来源:光明日报 武汉科技大学 陈维 我有话说

大学生,作为我国公民中知识层次较高的群体,在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上肩负的责任重大,对他们的综合素质要求亦更高。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全面而准确地理解“高素质”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即不仅要求学生具有较高的知识和技术的开拓创新能力,而且还要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后者的作用丝毫不能低估。

笔者认为,道德教育的核心是社会责任教育,也就是要教育学生在一生中对自己的一切行为不仅要对自己负责,而且要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乃至对人类负责。

道德责任是主体自由选择的结果,本质上是自律的,因此我们的道德教育应该高度重视受教育者的主体性,把道德教育当作主体人格的提升及主体德性的发展,才能调动受教育者的积极性并获得较好的教育效果。为此,在高校德育实践中,必须从当前单一的灌输模式转为“主体——发展性”的德育观为指导的道德教育方式。

先进的思想和科学的理论不会自发产生,需要通过灌输的方法让受教育者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这种传统的德育方式在历史上取得过有目共睹的成绩,今后也不能简单地扬弃。然而时代已进入21世纪,应该突出“以人为本”的教育特点。所谓“内化与外化相结合”,其“内化”实际上是对灌输方法的超越与完善,它除了灌输的本义外,还引进了“发展”、“生存”的含义。内化过程,即从外部向内灌输和从内部发展、生成两个过程的统一。德育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其基本特点是知行合一。只知不行,就不能把德育要求“外化为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就不能称之道德。所以,外化实际上是理论指导下的实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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