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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团中央实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

2003-02-09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李海秀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李海秀从近日在北京举行的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座谈会上获悉,从2003年开始,司法部和共青团中央将共同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

团中央从1993年发起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以来,已有超过1亿人次的青年向社会提供了超过45亿小时的志愿服务,相当一部分青年志愿者开展了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工作,为法律援助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据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和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负责人介绍,实施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计划,招募具有专业知识和经过专门培训的注册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有助于弥补财政资金投入少和专职队伍规模小的局限,将为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任务,完成“十五”期间建立法律援助体系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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