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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授权新闻监督有没有必要

2003-02-1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的《乌鲁木齐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对新闻媒体监督职务犯罪作了明确规定,这是国内地方性法规第一次给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立法授权。但是有媒体对此并不领情,发表文章提出质疑。其观点是新闻监督乃是民主政治下新闻媒体与生俱来的权利,它的监督权利受国家大法的保护,既非地方性法规所能限制,更无须地方法规授权。长期以来新闻媒体的监督权利并没有得到切实保障,监督权利无法行使甚至被侵害是相当普遍的现象,而阻挠、侵害新闻媒体的监督权利者又多为地方各有关方面。地方法规应在如何接受新闻监督方面有所举措,而所谓对新闻监督授权实在大可不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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