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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缩小城乡间的“餐桌生态差异”

食品安全
2003-02-14 来源:光明日报 周国洪 我有话说

在有些地区,同食蛋鱼肉蔬,城乡滋味迥异,农民为什么把费时、费力更多,口感、品质更好的农副产品留着自己吃?这能简单地责怪农民缺乏起码的市场道德吗?还是应该看一看农副产品市场的销售情况。

餐桌上常见的蛋鱼肉蔬,只有草鸡蛋每公斤大约比洋鸡蛋能多卖几元钱外,而其它几种产品虽然“土的”和“洋的”口感、品质确有差异,但在市场上并无差价。

为什么好东西卖不出高价钱?最直接的原因是信息传递出了问题。住在一个村子里,谁家种什么、养什么、怎么种、怎么养大家都清楚,也就是说,农民获取这些信息很方便,成本很低。而城里人呢,要获得这些信息就难多了,总不能每天到农村里去看鸡、鱼、猪、蔬,喂什么料,施什么肥。

于是,只有像“草鸡蛋”、“洋鸡蛋”这种外观上有明显差异的产品,城里人易于辨识、区分,才能卖出差价。而施农家肥与施化肥的青菜,外观差异并不明显,加之其它分辨信息也不足,因此只能卖相同的价。

当前,我国农副产品市场传递产品品质信息的方式大致有三种:一是产品外观,二是产品品牌,三是认证体系。以传统种养方式生产农副产品的农户,其生产规模一般不大,让他们独立实行品牌化经营,并承担相应的成本,很难。而现有的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有机农业三大认证体系,申报者都必须承担一定的认证成本,对生产规模较小的农民而言,也不划算。正是由于在现阶段农业的生产格局和市场格局下,让作为生产者的农民,首先来支付传递信息的成本,并不现实,所以农民干脆放弃了外销优质产品的想法。只有解决了信息传递的成本支付问题,“优质农副产品卖不了好价钱”的难题才能迎刃而解。

对此,我们可以寄希望于会有越来越多的农民组成协会,对优质农产品实行品牌化经营;我们也可以寄希望于会有越来越多认证机构,能够深入农村千家万户,以农民能够接受的价格,提供认证服务,然而问题的核心却不仅仅在此。

信息的传递成本,是交易成本的组成部分之一。交易成本的支付可以由交易的一方或双方来完成。然而当交易的一方或双方都无力或不愿支付交易成本,而由此导致的交易终止又将影响到社会的整体福利时,对该项交易成本的支付,就应该转而列为公共服务和公共事务,由政府视其轻重缓急,最终由公共财政予以支付,例如修桥、筑路等等。直至有一天,市场发育到了新的阶段,由于市场主体已经壮大等原因,市场自身已然能够解决交易成本的支付问题,政府就可以像在一些沿海发达地区已退出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一样,从相关领域退出。

城乡餐桌的差异由此为我们打开了这样一个思路:如果说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为了建立大市场、搞活大流通,各级、各地政府责无旁贷地构筑大交通,是在为降低全社会的交易成本提供硬件服务的话,那么,为了扶持处于相对弱势的中国农业、中国农民,由财政直接出资,无偿提供农副产品品质认证服务等各种各样的信息服务、中介服务和品牌经营,就是在为降低农业的交易成本提供软件服务。对此,各级、各地政府同样也是责无旁贷,大有可为。

就农业和农民而言,由于近年来在广大农村,谈及服务,必言收费,已使得农民们无论对降低农业交易成本的硬件服务,还是软件服务,都已积蓄着强烈而迫切的需求!

其实,政府为农业无偿提供软、硬件服务,并非无利可图。江苏省盱眙县县委、县政府,近年来直接出资、大力打造“盱眙龙虾”品牌,大大降低了农民们销售龙虾的成本,“四两拨千斤”的举措,使盱眙龙虾的交易量在短时间内迅速放大。看似“吃亏”的无偿服务,转而为政府实现了增加税收、培育税源、致富于民的多重效能。

事实上,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家已很难再以价格补贴、价格保护等方式,扶持农业、关爱农民。通过向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由财政支付的各项无偿服务,降低农业产品进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交易成本,应成为政府扶持农业、关爱农民的重要举措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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