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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走近生活

2003-02-16 来源:光明日报 本报记者 梁捷 我有话说

据有关部门统计,2002年,我国立法机构和政府主管部门共制定颁布各类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等600余部。浏览这些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难发现:法制,与老百姓生活的关系越来越近,越来越密切了。

法制,帮我们圆一个住房梦

居者有其屋,曾是中华民族世代的梦想。2002年,为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国务院于3月重新修订发布实施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做出了相应规范,为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提供了法律保障。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国家计委、财政部根据商品房买卖中出现的问题,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保护群众居住环境和人体健康,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发布了《进口涂料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法制,为食品安全加上放心锁

民以食为天。为保证大众健康,2002年我国出台了不少与食品相关的法规、规章、制度。4月,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规范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标志管理等。5月,《关于多品种食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决定取消多品种食盐准产证,将其纳入食盐管理范围。7月,卫生部为加强对转基因食品的监督管理,出台《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为保证食品安全,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为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废弃食用油脂的监督管理,防止食品和环境的污染,联合制定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

法制,大众健康的保护神

2002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连续发出《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工作的通知》、《关于公布2002年第二批已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通知》、《关于对2002年第一季度药品质量抽验不合格药品进行查处的通知》,强化对医疗市场的监督,并及时把相关情报通知各地群众。

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媒体代表民意几年来不断呼吁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2002年9月1日正式实施。它革除了“老子给儿子做鉴定”的弊端,事故鉴定不再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改为由独立于患者、医院和卫生行政部门之外的中华医学会承担;而且,病历资料允许患者复印,赔偿标准有所提高。而在其之前实行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已作出十分符合法制规则和民意的规定,医疗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过去患者作为弱者举证不易的状况被改变。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药现象,让求治心切的病人和家属保持对医疗环境的信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2年12月发布《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造邮售假药违法行为专项活动的通知》,并在全国范围采取了大力度的“打假”举措。

法制,让消费者树立消费信心

继手机实行“三包”之后,2002年,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布了《电信服务明码标价规定》,明确电信服务中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均应明码标价,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严格按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约束自己的价格行为。

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产业部制定的关于《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家用视听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使电脑、音响这些纷纷涌入普通百姓家庭生活的家用电器,同样享受到“三包”待遇。

顺应我国公民出国旅游蔚为风气的潮流,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于2002年7月1日起施行,中国的旅游快车开始驶上法治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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