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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流”游戏双重入侵下的思考

2003-02-19 来源:光明日报 阿祥 我有话说

韩国Actoz公司以“拖延付款”为由,单方面毁约与上海盛大公司“绝交”,舆论为之大哗。一时间,各类媒体都在关注这一热点。这里,笔者无意对双方的是非妄加评论,只想提出一个问题:面对韩国网络游戏的双重“入侵”,我们怎么办?

“盛大事件”涉及到我国游戏产业的方方面面,而归根结底是触动了那根最敏感的神经:知识产权。作为中国最大网络游戏代理商,盛大在没有做成足以左右韩国开发商的市场之前,必然还要受制于人。

代理商受制于开发商,这是目前我国网络游戏业的现状,从《红月》、《千年》、《龙族》到《传奇》和《天堂》,网络游戏市场“韩流”滚滚。正是由于国内代理商的哄抬,韩国游戏在长驱直入中国市场的同时,经济、文化“双丰收”,岂不快哉?

先说经济方面。目前,国内网络游戏产业主要是代理境外产品,正在运营的70余款网络游戏,80%来自韩国等境外开发商。据盛大公司称,以前30万美元可以代理一款韩国游戏,而如今已经炒到100万美元左右,运营成本大大增加。以盛大为例,目前支付给韩方的收入分成,已占该公司总成本的60%、总营收的40%。另有数据表明,2002年中国网络游戏一半以上的钱流入了韩国公司的账户。

再说文化方面。韩国游戏大多是渲染凶杀和暴力,对游戏玩家、特别是广大青少年来说,其负面影响是不可低估的;由于国内游戏形式雷同、内容单一,产品创新不足,真正体现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民族网络游戏产品微乎其微,因而,韩国文化通过网络游戏直指千万玩家之心。

在世界范围内,游戏已经取代电影而成为最大的娱乐产业,这对我国来说也是一个不容错过的机遇,必须抓住。

其一,网络游戏的钱不能光让外国公司赚。韩国一家顶尖游戏公司指出:“中国的游戏市场潜力非常大,再过两三年,在中国大陆可能出现一个比中国台湾、日本和韩国三个市场累加之和还要大的在线游戏市场。”盛大公司意识到受制于人不是长久之计,于是决定投资4000万元,建立盛大研发中心,自己开发游戏。走自主研发游戏之路,提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把巨额投入转化为最大的利润,这是挑战日、韩游戏开发商的必由之路。

其二,不断开发出富有民族文化特色的游戏精品。如果仅从物质利益出发,一味地代理日韩等国的游戏,如何阻止有悖于中华民族文化价值观的产品入侵?如何体现网络上的“先进文化”?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张春江认为,对网络游戏产业应当两手抓,一手抓管理,一手抓建设。中国游戏开发商应以创造民族游戏文化为己任,吸收先进的网络游戏技术,融入中国文化的精华,不断开发出富有民族特色的精品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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